住建部只罰三萬是對開發商的縱容
來源:東南網 2011-08-12 編輯:黃水來
本報訊住建部昨日就《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如囤地、擅自變更容積率、捂盤惜售、哄抬房價,可視情節輕重作出降低資質等級或吊銷資質證書處理,并可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新京報) 房地產企業的這些行為,首先是對房地產市場秩序的有意破壞,嚴重干擾國家房地產市場發展的一些列政策措施,是既得利益和國家管理的公開挑戰,因此他們的行為盡管目前還沒有嚴格刑法約束,已經是市場經濟中的嚴重犯罪,處置決不能手軟。 其二,諸如如囤地、擅自變更容積率、捂盤惜售、哄抬房價因此獲得利益,不是區區幾萬計,二是上百萬,上千萬的滾滾財源,住建部為什么這么溫文爾雅,還要視情節嚴重,給與3萬以下的罰款,這筆小錢還不夠他們一次盡情的消費,如此處罰簡直是是給房地產企業撓癢癢,真乃令人大開眼界,住建部是公開禁止還是變相鼓勵。 其三,我們知道房地產企業之所以能將變更容積率、捂盤惜售、哄抬房價進行到底,伴隨著的是權錢交易,是權力部門的權力尋租,沒有這些腐敗權力的默契配合,房地產企業的巴掌拍不響。以往這些都是按潛規則進行,如今住建部的這一規定,等于上讓房地產企業更加有恃無恐,令人懷疑住建部你到底是為什么人服務的? 房地產企業一旦出現囤地、擅自變更容積率、捂盤惜售、哄抬房價,不僅應該重罰,也要視情節輕重作出降低資質等級或吊銷資質證書處理,并且實行禁入制度,讓這些房地產企業的“老鼠屎”永沒有翻盤機會,才有點威懾力,同時要嚴查其背后的權力尋租、權錢交易的腐敗。這樣的管理制度才可能對規范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取到積極推動作用。培育哪些有職業道德、遵守法律法規的有兩企業做大做強,服務社會、服務人民。(肖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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