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試用期滿不合格將取消錄用
來源:中國新聞網 2011-06-02 編輯:黃水來
據國家公務員局網站消息,人社部日前印發《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辦法指出,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應當對其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用。 辦法要求,招錄機關應當加強對新錄用公務員的培養教育,采取多種方式對新錄用公務員進行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履職能力、工作作風等方面的培養鍛煉,使其盡快勝任錄用職位工作。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應當對其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核。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次,確定為合格等次須具備思想政治素質較好,能夠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能夠正常履行職責,完成本職工作;責任心強,工作積極,作風較好;道德品行較好,廉潔自律等條件。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招錄機關應當及時按照有關規定任職定級。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沒有考核的,不得任職定級。 辦法強調,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對取消錄用決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申請復核或者提出申訴。復核或者申訴期間不停止取消錄用決定的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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