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一些演出舉辦單位、演出票務經營單位在銷售營業性門票過程中存在不法行為。文化部近日印發《文化部關于規范營業性演出票務市場經營秩序的通知》,明確要求演出舉辦單位、演出票務經營單位應當按規定明碼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不得捂票囤票炒票,不得對演出內容和票務銷售情況進行虛假宣傳。
近年來,在不少營業性演出活動中有著不少不和諧之音,如果僅從一次演出來看,為舉辦單位、演出票務公司等賺得盆滿缽滿。
文化部的要求無疑切中了問題要害。打擊營業性演出囤票、捂票、炒票,就是要在破除暗箱操作上重重發力。
如業內人士所說,演唱會可以是主辦方盈利的項目,卻不能成為借機謀取暴利的工具,這損害的不僅是旗下藝人的形象,也是在消耗消費者對市場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