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爆料,約4000噸來自上海的疑似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被偷倒至蘇州太湖西山島,準備傾倒在廢棄宕口堤岸上。蘇州官方最新通報稱,當地警方已經介入調查,將一查到底、嚴肅處理。上海方面5日也表示,就垃圾偷運全力配合蘇州調查。
在城市飛速發展的今天,垃圾消化并非易事,但如果任憑“負溢出效應”加劇,不僅可能觸發相鄰省份糾紛,更會制造生態危機。為民,別圖虛名,要來實的,找準發展與惠民的“熔點”,讓群眾從中受益,就會實現多贏。
最近幾天,上海兩萬噸垃圾跨省偷倒在蘇州西山太湖邊上的事件引起社會強烈關注。當前,我國正在積極推進城鎮化建設,如果在垃圾無害化和垃圾再生資源轉化方面缺乏進展,城鎮化將伴生出“垃圾圍城”的問題。
近日,有人欲把約4000噸來自上海的生活及建筑垃圾違規傾倒在蘇州太湖西山時被當場抓獲。要讓悲劇不再發生,通過技術的力量,減少監管空白,在源頭上讓垃圾無從落地,是我們首先要完成的工作。
跨省偷倒垃圾與異地排污一樣,都是一種“以鄰為壑”的行為,是轉嫁垃圾處理成本和環保風險的行徑。跨省偷倒垃圾與異地排污一樣,都是一種“以鄰為壑”的行為,是轉嫁垃圾處理成本和環保風險的行徑。
要創新監管機制,針對跨區域的偷運行為,要建立區域間的聯動機制,地區與地區、部門與部門之間要聯合監管,讓偷運行為“無處遁形”。
必須不斷強化相關法律的執法力度,通過嚴厲追究黑色利益鏈上各利益方的法律責任,大幅提升跨省倒垃圾的違法成本 跨省倒垃圾事件,尤其是像上述這種發生在太湖邊的跨省倒垃圾事件,其嚴重違法性和惡劣社會影響顯而易見。
從個案中檢討環境治理上的缺漏,以形成一個完整的法治化治理體系,可能更是治本的要義所在。從違法成本看,對偷倒生活垃圾的行為,我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都規定處罰上限為5萬元。
又一批數以千噸的上海垃圾,神不知鬼不覺地運到了蘇州。從已知被發現的幾起上海垃圾傾倒江蘇境內的案例看,這些垃圾,大都傾倒在國土資源的范圍,有的竟然傾倒在運河邊,甚至濕地公園附近。
應對跨區域污染行為,就要打破環保執法地域區隔,加強環保信息共享。對每一批垃圾和污染物處理,都要建立臺賬、全程追蹤,不能讓任何污染物處于監管視野之外。要做到這些,除了監管力量要給力、執法部門要真作為,還要發揮社會力量和公眾監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