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氣騰騰的泡腳盆里,一位年輕人挽起袖管,埋頭為滿臉笑意的老人搓洗雙腳……2月17日,湖北省長陽土家族自治縣火燒坪鄉的年輕干部張俊在“朋友圈”曬出了自己春節期間為父母洗腳的照片。春節放假前夕,長陽縣火燒坪鄉黨委政府給22名機關干部和鄉中心學校的300名學生布置了一份特殊的“寒假作業”:每人親手為自己的父母洗腳,而且要求拍照上交。(2月18日中新網)
毫無例外的,很多網友將這一活動視作“作秀”,又是一番冷嘲熱諷。對于類似的對“孝”的提倡和圍繞“孝”展開的活動,這似乎已經成了“標準”的反應。
提到“孝”,不少人首先想到的是“郭巨埋兒”之類的恐怖鏡頭,于是乎,“孝”便被戴上了一頂“封建糟粕”的帽子,聽的人不以為然,提倡的人常常也底氣不足。實際上,這種置諸“孝”之上的讓人不舒服的標簽,不是“孝”本身的問題,而是“孝”的概念和內涵在數千年的傳承中出現了諸多扭曲,在某些方面甚至走向了極端。
“孝”本身沒有問題,對“孝”的提倡也沒有問題,問題只在于如何提倡,以及提倡怎樣的“孝”。
其實,從某種意義上講,“秀”也不是件壞事,畢竟,雖然不知道這里邊有多少人是情愿的有多少人是不情愿的,但還是有那么多老人被“孝順”了一次。而且,大張旗鼓地給機關干部和學生布置這么一份“寒假作業”,客觀上也起到了倡導孝的風尚的作用,對社會能夠產生積極影響。
為父母洗腳的時候便質疑為什么不為父母洗頭,給父母買衣服的時候便質疑為什么不給父母買鞋,這是為質疑而質疑,是在抬杠而非討論問題,沒有任何意義。孝道的表現必須有一個載體,就像古代的“二十四孝”故事一樣,每個故事講述的都是一個不同的行為——雖然那行為本身在今天看來很多是有問題的。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類似的“秀”的積極意義還是值得肯定的。
問題在于,近些年,我們看到的與“孝”有關的“秀”,無論是來自某級政府機關的,還是來自教育部門、機構的,基本都是為父母洗腳——除了洗腳,似乎再沒有別的可以表現“孝”的形式了。難道“孝”就只能通過洗腳來表現嗎?當然不是。實際上,洗不洗腳都無關孝與不孝,關鍵是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對待自己的父母。
即使平時不孝順的人,在上級領導要求做某件事并拍照上交的情況下,也會心不甘情不愿地俯下身來給父母洗一次腳的——這也是類似的活動之所以受盡冷嘲熱諷的原因所在。
孝道被提倡,本身就說明孝道在日常生活中的缺失。近些年,無論在鄉村還是在城市,老人遭到各種形式的虐待或忽視的現象并不罕見。但是,孝道意識的培養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的,也不可能短時間內便見到大的改觀。而且,新的時代,孝的內涵也應該有新的內容。
孔子在向弟子講述孝的要義時,便非常重視根據弟子的不同情況強調孝的不同方面,比如,對于經常與父母頂嘴不聽父母勸告的,孔子向其強調“無違”;對于能贍養卻不能對父母和顏悅色的,孔子向其強調“至于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今天的社會,很多人與父母常常天各一方,過年才能一聚,表達孝意也必然要有新的方式,如經常性的問候、物質上的給予、精神上的安慰、條件允許時帶在身邊的贍養,甚至為父母安排好的養老機構等。
對“孝”的提倡,應該在新的表現方式上進行,而非僅僅局限于洗腳之類,否則,徒有其表,不得其實,不僅無助于孝道的培養,對“孝”也是一種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