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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店看書被趕

“這是新華書店,不是你看書的地方,是賣書的地方,不買書就得出去。”1月31日晚,一段視頻讓“到底該不該在書店看書”成為熱門話題。2月1日,事發地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新巴爾虎右旗新華書店經理姚芳稱,當天兩個孩子在店里看了半個多小時的書并且有打鬧,店員因此才讓孩子出去。目前兩名涉事店員已被通報批評。

 資  訊 

趕走讀者的書店沒有文化情懷

即時 | 2016-02-03 09:43

據報道,日前在呼倫貝爾一新華書店內,一位10歲孩子因只看書不買書,被書店工作人員攆出。工作人員稱,書店是賣書的地方,不買書就應出去。

書店大門向所有人敞開,人人可進、人人可看,是書店先進服務理念的體現。當然,這一理念確實也為書店帶來了額外的煩惱:“站讀帝”“抄書族”頻頻出現。節假日里,一些家長把書店當成了孩子的游樂場。少數情況下,有的孩子還在書店吵鬧,污損圖書。從這個角度說,作為經營方,書店有權利維護自身利益和真正的購書者權益不受損害。

不過,生硬地將只看不買的讀者趕出書店,對書店自身而言,真的好嗎?隨著網絡購物興起,實體書店正遭遇寒冬,轉型發展成了實體書店突圍的主旋律。在這一語境下,不少書店為了聚集人氣,敞開大門,吸引讀者進店,并由此開發新的經營內容。實踐證明,這是一條可行之道。與之相對應的是,如果書店只是將不買書的讀者趕出去,看似減少了讀書被污損的可能,有利于降低書店的經營成本,但從根本上說,也是將潛在的消費者拒之門外,反而不利于書店的長遠發展。

現在,全社會都在大力培養全民閱讀的氛圍。建設書香社會,首先受益的就是書店。無論是從書店自身的長遠發展來考慮,還是從培養全民閱讀的目標考量,書店都有責任和義務付出更多的服務。倘若想明白了這個道理,書店還會把讀者趕出去嗎?(福建日報)

——河南·盛會

賣書與看書從來就沒有絕對的界限

即時 | 2016-02-02 15:44

“這是新華書店,不是你看書的地方,是賣書的地方,不買書就得出去。”1月31日晚,一段名為“新華書店攆出看書孩子”的視頻讓“到底該不該在書店看書”成為熱門話題。店員攆孩子的做法引發爭議,有網友認為“書店的書被翻多了的確很難賣出去,真想看書可以去圖書館”,也有網友認為“買書前翻一翻也很正常,三五分鐘就攆人出去未免過分”。(2月1日澎湃新聞)

書店是公共場合,若有打鬧行為確實不應該。不過,頑皮屬于孩子的天性,即便有所鬧騰也實屬情理之中。問題的關鍵,其實不在于是否打鬧,而在于是該不該在書店看書,或者說書店有沒有權利拒絕讀者看書,這究竟是一種道德標準,還是一種法律限制,抑或一種商業性倫理。綜合來看,三種因素都有且關系錯綜復雜。比如從道德上來說,書店確實不是圖書館,其只賣書而不提供讀書的服務,老看不買不但容易讓書折損加快,也會影響實際業績。更何況,書店不是圖書館,沒有為讀者提供舒適的讀書環境的義務,因而基于自身利益而限制消費者長期“傍書讀”,其做法并不為過。

不過,書作為一種商品,消費者有精挑細選的權利,因而對書的內容進行翻閱就實屬正當權利,因而“讀一讀”就幾乎無以避免。那么,多長的時間才算讀書,很明顯沒有明確的標準,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書店從尊重權利的角度,在法律和商業倫理上找解答。如果法律沒有明確的禁止,而商業倫理又要求必須尊重消費者的翻閱權,那么與其限制消費者翻書和選書,不如換一種方式而最大化滿足這種權利,最并終達到“以顧客為上帝”的標準。

時下,受互聯網的沖擊,實體書店的日子每況愈下,越來越不好過。記者走訪北大、清華、北師大等海淀區高校校內及周邊的民營書店,發現短短5年時間,它們中近半數者從高校的“文化版圖”中黯然“消失”。據調查,2011年國內民營書店用“兵敗如山倒”形容并不過分。整整一年,與民營書店有關的新聞總圍繞著“倒閉”、“關門”這樣的詞匯。2012年,整個圖書業的發展仍不理想,百度新聞搜索收錄了超過16萬篇關于“書店關門”的報道,80%以上的新聞發布時間是在2012年以后,可以說實體書店面臨著“寒氣逼人”的嚴峻形勢。以消費為中心的轉型,也就無可回避。

實體書店的變革和創新,就必須要有用戶思維,知道并懂得用戶需要什么,真正從用戶的體驗和感受上去提供相應的服務。互聯網時代的用戶已然超出了傳統的定義和界限,其具有更大的廣度和深度。因而在經營的模式上,必然要構建以文化為中心的多元經營機制,設置良好的閱讀空間和科學的布局,經營咖啡吧、水吧、簡餐、文具、香氛、茶具、花藝、工藝品等與書店氣息相符合的商品。

從某種意義講,今后的書店除了提供書籍之外,其還應當是一個休閑、娛樂、交流和養生之處,這就需要書店要充分運用大數據平臺,細分消費群體的需要,從而在提供的服務上更加個性化和定制化。同時,在重建“人文地標”的路徑上,必然依托于“互聯網+”,把“+互聯網”的手段運用到極致。在“互聯網+”的過程中,完全可以互聯網作為紐帶,讓“書店+花店”、“書店+畫廊”、“書店+電影院+讀書會+咖啡廳”全面結合起來,使之成為獨具一格的文化體驗之處,休閑養身之地。

互聯網時代最珍貴和最難得的是互聯網思維,因為我們并不缺產品、也不缺平臺,而是缺對平臺的利用,以及對資源的融通。賣書與看書從來就沒有絕對的界限,厘清了賣書與看書的辯證關系,實體書店才會迎來新生,也才不會讓把看書與賣書如此界限清晰。(堂吉偉德)

全社會都該呵護孩子閱讀權利

即時 | 2016-02-02 14:50

“這是新華書店,不是你看書的地方,是賣書的地方,不買書就得出去。”一段名為“新華書店攆出看書孩子”的視頻讓“到底該不該在書店看書”成為熱門話題。事發地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新巴爾虎右旗新華書店經理回應稱,當天兩個孩子在店里看了半個多小時的書并且有打鬧,店員因此才讓孩子出去。目前兩名涉事店員已被通報批評。

此事把新華書店弄得灰頭土臉,無非兩個背景使然。一則,公眾對新華書店寄寓了深層的道義想象。檢索百度可知:新華書店是中國國有圖書發行企業,發行網點遍及全國城鎮,在1937年4月24日成立于延安清涼山。換言之,新華書店不是一般的書店,它出身就自帶國企光芒、還有閃亮的紅色背景,那么,它本該在社會責任上“高人一等”,而不該在對顧客的態度上傲慢與偏見。何況,言辭激烈的對象還只是孩子而已。

書店,從來都應該是個“斯文在茲”的地方,它和圖書館、學校一樣,承載著傳播和傳承文化的重要社會意義,更該有濃厚的人文關懷,即使是私營書店,也更該多思考自身的文化屬性。歷史上,新華書店、三聯書店、商務印書館、中華書局等等都是文化界如雷貫耳的名字,往來穿梭、駐足讀書的大眾乃至文化名人不可勝數。可現今,開書店如若只識“孔方兄”,不許看書,不買就攆走,這樣的話,書店人文關懷要留給誰接手?

在閱讀精神相對匱乏的現在,培養和呵護民眾尤其是孩子們的閱讀習慣顯得尤為珍貴。這些年,實體書店行情并不太好。早在2011年,亞馬遜的電子書銷量正式超過其所有紙質書銷量。然后,北京“第三極書局”、上海“季風書園”來福士店、廣州三聯書店天河店等書店相繼停業。還有一些數字不能不說:從2010年到2014年,中國成年人人均紙質圖書閱讀量盡管由4.25本增長到4.56本,但這個數字,與韓國人的11本,俄羅斯超過20本,以色列最多62本相比,還是讓人臉紅的。2015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了“倡導全民閱讀,建設書香社會”,引起兩會政協委員和人大代表熱議,這是中央高層對書籍、對閱讀的重視。但是,民營書店沒日子過,國企書店又睥睨萬物,頂層設計牽掛的“全民閱讀,書香社會”,難道只是說說而已?

在新華書店看書被攆,往小處說,這是對書本、對閱讀缺乏敬畏心;若往大出說,這是對社會未來、對兒童權益缺乏同情心。“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自古以來,關愛孩子,便是全社會的價值共識。孩子喜歡玩游戲、愛犯錯誤,甚至是大人眼里的“熊孩子”;但,即便如此,我們依然要秉持寬宥之心,善待孩子,包容孩子。書店是成人的,也是孩子的,即便追逐的孩子妨礙了其他人的閱讀,但,威嚇不是唯一的選擇,更非正當選擇。試想,若因粗暴言辭而折損了孩子從小的閱讀興趣,這一時半刻的寧靜,真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體現?當市場把功利思維寫在臉上,還怪教育培養了“精致利己主義”?

孩子的另一個名字,便是“未來”。全社會都應該關心孩子的成長,學會優雅表達,善于悉心引導,全社會都來為孩子開啟書籍和知識的殿堂——這個社會,才見溫熱,這個時代,才有光彩。(鄧海建)

“書店看書被趕”背后是城市功能缺位

即時 | 2016-02-02 14:38

近日,一段視頻引發關注,在呼倫貝爾一家新華書店,一家長與店員發生爭執,起因是該女士的孩子在店內看書被攆。店員表示:“書店是賣書的地方,不是看書的地方,不買書就得出去。”

看書本是斯文事兒,“看書被趕”,著實令斯文掃地。但店員的說法,實際上折射出實體書店的困境和苦衷。尤其是當下,電子閱讀、電商銷售對于實體書店的沖擊相當嚴重,很多書店難以為繼,甚至虧本經營。假如書店還要成為免費圖書館,承受讀者免費閱讀的損耗,日子自然更不好過。所以,店員的行為雖令讀書人感到遺憾,但似也在其經營權限之內。

其實,隨著實體書店業態的改變,許多經營有道的實體書店正在向人文沙龍的方向轉型,他們自然不會拒絕在書店讀書的消費體驗。

不過,書店看書被趕的背后,也暴露出公眾讀書需求的缺口。按理說,公眾的讀書需求本該從城市的公共圖書館那里得到低成本的滿足,公共圖書館才應該是讀者匯聚的場所。然而現實的情形卻是,城市公共圖書館數量不多,對于許多住在其他城區的市民而言,是“遠水難解近渴”。此外,相比書店在售的最新圖書,圖書館的藏書往往陳舊老化,新書即便有之,也很難滿足眾多讀者借閱的需求。

書店看書被趕,背后是城市人文功能的缺位,只有改變當前公共圖書館資源過度集中的狀況,讓“公共圖書館”走進社區,多開設流動圖書館,并及時引進最新圖書,讓公眾能夠方便快捷地接觸最新圖書咨詢,并借閱到市場上的最新書籍。如果能夠“零距離”“低成本”且“第一時間”滿足公眾的閱讀需求,“書店蹭書”的尷尬才能有望真正消解。

“該不該在書店看書”是個偽問題

即時 | 2016-02-02 14:32

“這是新華書店,不是你看書的地方,是賣書的地方,不買書就得出去。”1月31日晚,一段名為“新華書店攆出看書孩子”的視頻讓“到底該不該在書店看書”成為熱門話題。2月1日,事發地內蒙古呼倫貝爾市新巴爾虎右旗新華書店經理姚芳稱,當天兩個孩子在店里看了半個多小時的書并且有打鬧,店員因此才讓孩子出去。目前兩名涉事店員已被通報批評。(2月1日澎湃新聞網)

“新華書店不是看書的地方”,一語激起千層浪。網友的觀點呈兩極化,有人指責店員態度惡劣,打擊了孩子的閱讀熱情,也毀了新華書店的招牌;也有人為書店鳴不平,書店不是公共圖書館,光看不買讓書店吃不消。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爭得一地雞毛。

細看視頻,不難發現,家長和店員之間有“斗氣”的成分。都帶著氣,話不投機半句多,火藥味四起,視頻被傳到網上,一下火了,爭議也來了,最終只能彼此皆輸。一方面,家長護犢心切,有得理不饒人之嫌,擅自將視頻傳到網上的做法多有不妥;另一方面,店員明顯太小氣,特別是反復強調“新華書店不是看書的地方”,更讓人不敢恭維。

本來是一樁小事,結果因雙方的不理智而升級為備受爭議的公共事件,令人遺憾。目前,對孩子在書店待了三五分鐘還是半小時、有沒有追逐打鬧行為等問題,雙方各執一詞,真相陷入“羅生門”。最終,無論是家長還是書店,都飽受質疑,誰也沒有占到輿論的便宜。

現實中,實體書店經營困難是不爭的事實,也的確存在一些“站讀”、“抄書”甚至“拍書”等讓書店頭疼不已、損失不菲的現象。但要看到,出現這些問題是多個方面的原因造成的,比如書價貴讀者買不起、公共圖書館缺位、公眾閱讀熱情不高、部分讀者不喜愛圖書等原因。因此,書店不能簡單地把經營困境遷怒于讀者的只看不買。

事實上,“該不該在書店看書”是一個偽問題。賣瓜的還懂得讓人嘗嘗甜不甜,賣書的咋能不讓人先看看?如果真有哪家書店奉行“只能買,不能看”原則,估計馬上會倒閉。因讀者光看不買造成的損失,是書店必須承擔的經營成本,只要讀者不存在毀壞圖書、影響他人等情況,書店就不該下“逐客令”,更不要說作為國企的新華書店了。再沒有什么比讀者的閱讀熱情更值得書店去好好珍惜與呵護的東西了。

在“互聯網+”時代,實體書店要想走出困境必須轉型,創新經營模式,提升服務質量,而不是把精力浪費在“該不該在書店看書”這個偽問題上。說到底,“孩子書店看書被攆”事件是實體書店凋敝的一個縮影,而轉型依舊任重道遠。(陳廣江)

孩子看書被攆別只吐槽書店

即時 | 2016-02-02 08:00

近日,在內蒙古呼倫貝爾一家新華書店,一位女士與店員發生爭執,起因是這位女士的孩子在店內看書不到5分鐘被攆。店員稱,“書店是賣書的地方,不是看書的地方,不買書就得出去”。

“不買書就得出去”,一句話引爆輿論。翻看網友言論,幾乎一邊倒地譴責這家書店只知“向錢看”。甚至,有人翻出杭州圖書館館長褚樹青的話做例證:“我無權拒絕他們入內讀書,但您有權選擇離開。”網友的情緒可以理解,店員的表態也很不妥,但書店畢竟不是圖書館,自主性和贏利性決定了其有權選擇如何經營。

此事真正的問題,不是書店勢利眼,而是公共圖書館的缺位。君不見,一到周末假期,很多書店就成了“托兒所”,書店往往還要承擔維護秩序和圖書損壞的成本。如果公共圖書館資源充足、分布均衡、位置方便,能對讀者產生吸引力,誰還愿意在書店里蹲著或席地坐一天?

今日主筆 柏濤

少年書店看書被趕算歧視嗎

即時 | 2016-02-02 07:47

【如果店員明知少年是來買書的,就是要趕他走不愿賣給他,那就算歧視,因為他自己也要付出代價。但是,如果店員斷定拿書坐地上看的孩子不是來買書的,那么店員趕他走就只是一種自利選擇罷了。】

近日,在呼倫貝爾一家新華書店,一家長與店員發生爭執,起因是該女士的孩子在店內看書被攆。店員表示:“書店是賣書的地方,不是看書的地方,不買書就得出去。”(新華網2月1日)

我仔細看了網上流傳的視頻,這位母親顯然認為自己的孩子被書店欺負了,所以感到非常氣憤。在視頻中,她反復質問店員,看多久書算是看書而不是買書,是誰規定的?同時,她又反復向店員強調新華書店是什么單位。換言之,她認為新華書店不比私營書店,應該允許讀者免費看書。

那位孩子到底是去書店看書還是買書,這牽涉到動機,不能隨意判斷;不過憑日常觀察,假期去書店看書的孩子確實挺多的,席地而坐,把一本漫畫書翻完再翻另一本。很多書店都容許這樣的行為,或者只是將那些主要以圖片為主的書單獨設柜,不讓孩子隨便翻看。作為經營者,不同的書店有不同的經營策略,其實很正常。只不過,在很多書店允許顧客看書的情況下,這一家新華書店選擇了拒絕,所以成了新聞。

拒絕讀者免費看書,算不算一個好的經營策略,當然可以討論。但是有一點,書店確實是賣書的地方,圖書館才是看書的地方,書給翻舊了、翻壞了是賣不掉的,房租是成本,水電也是成本。而且包括新華書店在內,無論國營還是私營,都有權獨自決定自己的經營策略。此外,一個稱職的書店店員,對于買書與看書的判斷,不會胡亂作出,否則他的老板、上級早晚會開了他。

讀者要求書店,哪怕是新華書店,像圖書館一樣提供免費閱讀服務,人家不提供拍視頻發到網上,我是不太贊同的。捫心自問,很多逛實體書店的人,其實已經極少在店里買書了,要買也是記下書名,然后去網上訂購,那些將假期沒人帶的孩子送去書店打發時間的家長,就更多了。當然,這是讀者的權利和自由,但是,至少不應該那么理直氣壯地“占便宜”,更不要將這樣的理直氣壯教給孩子。

很多人說,這是對小讀者的歧視。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加里·貝克教授,以研究家庭、犯罪和歧視問題聞名,他給“歧視”下了這樣的定義:只有當歧視者愿意放棄一定的利益,例如收入、利潤、工資、或者享受,以便滿足他個人的偏好時,才是歧視。以此對照少年書店內看書被趕事件,恐怕就算不得歧視了。

如果店員明知少年是來買書的,就是要趕他走不愿賣給他,那就算歧視,因為他自己也要付出代價。但是,如果店員斷定拿書坐地上看的孩子不是來買書的,那么店員趕他走就只是一種自利選擇罷了。所以,你可以說店員趕走讀書少年太小氣,不懂得經營,但還真不算歧視。

說點題外話,很多人其實還是很喜歡有書店可以逛逛的感覺,卻因為網上買書更便宜很少在實體書店消費,其結果當然就是實體書店經營普遍艱難,以至于越開越少。所以,如果你去實體書店,免費翻了人家的書用了人家的電,不妨買一本,而不是理直氣壯地要求“占便宜”。

@胡子民:“新華書店是賣書的地方,對吧?圖書館是看書的地方,對吧?看書上圖書館去看,對吧?”這種論調像在計劃經濟時代,一座柜臺把買賣雙方隔開,營業員在柜臺里,顧客在柜臺外,營業員像上帝,愛理不理,態度傲慢,顧客是受氣包,忍辱負重,忍氣吞聲。但是,在市場經濟環境下,買方想買什么,想挑選什么盡管任性。

@張傳發:有的商場門口備有幾輛木馬,免費供孩子們騎著玩耍;有的樓盤銷售處免費開放“兒童樂園”,人家圖的是“聚集人氣”。呼倫貝爾那家新華書店的店員難道連這一起碼的道理也不懂?問題的根本所在,還是“官商作風”,對于店員來說可能是“反正,你買不買書,我工資照拿”。

@張魁興:應該遏制新華書店“店大欺客”的行為,一個服務企業怎么能這樣牛氣沖天呢?我建議放開地方中小學教材經營權,實行招投標制,不要對新華書店實行保護政策了。現在民營書店處境艱難,新華書店“旱澇保收”還要欺客,是可忍孰不可忍!

比賣書更重要的是讓孩子們愛上讀書

即時 | 2016-02-01 17:20

“新華書店是賣書的地方,圖書館是看孩子的地方,新華書店不是看孩子的地方”…網友爆料:呼倫貝爾一新華書店,10歲孩子因看書未買被攆出!店員說:這是新華書店,不是你看書的地方,不買書就出去!(2月1日《成都商報》)

書店大門向所有人敞開,人人可進、人人可看,是現代書店平等服務理念的體現。但是,縱觀如今各大書店,“站讀帝”、“抄書族”擠滿書店的各個角落,他們“駐守”書店,只看不買,書店儼然成了圖書館。尤其是在寒假里,一些家長把書店當成了看孩子的地方,把書店當成了“游樂場”,導致原該是安靜的書店卻時常被孩子們騷擾,耳邊常是孩子的尖叫聲、哭鬧聲,甚至一些孩子來回跑動還不夠,還會穿著鞋子上凳子,然后爬到桌子上,更有甚者,有些圖書被孩子寫寫畫畫面目全非,使書籍破爛不堪,讓書店蒙受損失,陷入了管理尷尬。

書店遇上了熊孩子,作為經營方,當然有權利從管理的角度予以拒絕,以維護自身利益和真正的購書者權益不受損害。不過,生硬地拒絕看似解決了問題,卻無助于全民閱讀的養成,無助于書店的長遠發展。一方面,在閱讀權上孩子同成人一樣平等,應受到尊重和保護,因而孩子們有自由進入書店的權利。而從全民閱讀的高度來認識,培養全民的閱讀興趣,也必須堅持“從娃娃抓起”的原則。另一方面,孩子是書店未來的、長遠的、潛在的客戶,現在拒絕了一個孩子進入書店,將來就可能讓一個孩子失去到書店買書的興趣。

筆者建議,家長朋友們要從小加強對孩子的道德教育,教育孩子們自覺地遵守公共道德,特別是在書店、圖書館里在閱讀書籍時要愛惜圖書,不要閱讀后影響再次銷售。特別是要及時提醒孩子不能在書店里追逐打鬧,維護好閱讀環境,使書籍真正成為孩子們的良師益友。同時,書店管理者也要創新理念,給廣大讀者提供一個舒適、良好的購書、閱讀環境,有條件的還可以為孩子們提供一個專門的閱讀區。畢竟,于書店而言,比賣書更重要的是讓孩子們愛上讀書。只有社會各方都能這樣長期堅持下去,“國人不讀書”的現狀才能真正破題,全民閱讀的時代才能真正來臨。

新華書店禁止看書,是變相的“強賣”

即時 | 2016-02-01 16:12

新華書店作為人們購書首選實體店本來應該是讀書的樂園,人們在其中挑書看書和諧舒適,然而卻有新華書店禁止看書還將孩子趕走實在是讓人心寒。(2月1日中國網)

說起新華書店,相信大家都很熟悉,它是中國的全國連鎖書店。而且,對于每一個中國人而言,這應該是最正規、最放心的書店了。不管買書,還是查閱,新華書店都堪稱權威。然而,呼倫貝爾一新華書店,竟然因為10歲孩子“只看書不買書”而將其趕出書店,可謂引起公憤了。這樣的新華書店,哪還有了開設的初衷,這種變相的“強賣”,更是玷污了書店這個神圣的場所。

新華書店,是為市民提供各類書籍的地方,更是供市民學習知識的海洋,怎能成為一味為錢的營利性場所?呼倫貝爾此新華書店的做法,一是違背了書店的初衷。在我們的印象中,新華書店更像是圖書館,更接近我們的生活。我們買書,因為它正規;我們查資料,因為它權威;我們去看書,因為它舒適。但這一切卻因為“趕走小男孩”而變得不復存在了。

當然,這種做法對于10歲的孩子來講,也是委屈和不安。去新華書店看書卻不買,可能是因為家里困難實在拿不出錢來買,也可能是只是為了打發時間。所以說,這既可能是對孩子求知欲的打擊;二來這可能是對看書的積極性的打擊!當今社會,網絡的普及和手機、iPad的應用,早已讓人們習慣了“線上”生活。然而,小男孩可能也沒料到,自己的“線下”看書,竟然招來了書店的轟趕,著實的委屈。

可以說,新華書店的做法,是變相的“強買強賣”,讓人忍不住吐槽不已。但是,這也為政府部門了醒。在當今這個快速發展的社會,人們習慣了網上的日子,實體書店的贏利確實大大不如從前。但為了滿足一部分人閱讀的興趣,實體書店的功能也不該舍棄,新華書店豈能只為了賣書而存在?當然,為市民提供一些休息或者看書看報的場所,豐富市民的業余生活,這也是和諧社會政府的應盡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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