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推行“人臉支付”,學生有權說“不”
2022-02-22 11:31:36?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近日,有網友向湖北恩施巴東縣政府反映巴東縣一中學推行“人臉支付”系統是否有必要性,第三方平臺能否保障學生的個人信息安全等。學校回應稱,學生家長通過支付寶綁定銀行賬戶或者開通電子飯卡以后,就能實現學生在校刷臉消費。“學生人臉信息采集,是在家長同意的情況下,由學生監護人陪同學生采集信息完成,并直接上傳至支付寶人臉庫,其信息不存在外泄或另作它用。”(2月21日《澎湃新聞》) 不可否認,學校借助智慧食堂的“人臉支付”,既可以提升食堂效率,節約用餐時間,避免學生丟飯卡,也可以通過大數據監控孩子在食堂一日三餐的就餐消費情況、營養攝入,全面了解就餐各種情形,從而有效保障學生合理消費與身體健康。 然而,盡管隨著信息技術飛速發展,人臉識別逐步滲透到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為社會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人臉識別技術所帶來的個人信息保護問題也日益凸顯,引發社會公眾的普遍關注和擔憂。尤其是人臉識別進學校,巴東縣一中學推行的“人臉支付”,讓學生“靠臉吃飯”,備受公眾質疑。 實際上,針對人臉識別進校園,早在2019年9月,教育部科學技術司司長雷朝滋就明確表態,人臉識別進校園,既有數據安全也有個人隱私問題,對學生的個人信息要非常謹慎,能不采集就不采,能少采集就少采集。《個人信息保護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屬于敏感個人信息,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嚴格保護措施的情形下,方可處理其信息。 問題是,該學校表示,采集的人臉信息上傳相關平臺后,會得到妥善管理,不存在外泄或另作它用,但這對家長與學生而言,這種承諾是不可知的,若人臉信息一旦被盜取或濫用,其后果將非常嚴重,甚至是無法挽回的。因此,面對學校推行“人臉支付”, 學生有權對“靠臉吃飯”說不。 值得欣慰的是,有學生開始用法律向“人臉識別”,勇敢地說不。2月15日,安徽蕪湖市鏡湖區法院受理了一起學生王某某訴某學校人格權糾紛案件。王某某因拒絕接受學校“人臉識別”,導致未能如期參加繳費課程,請求鏡湖區法院確認學校安裝“人臉識別”系統侵犯其隱私權、肖像權,要求學校停止侵權并賠禮道歉。這無疑提醒學校管理者,推行“人臉支付”,讓學生“靠臉吃飯”,千萬要慎之又慎。(吳睿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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