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構建公共租賃住房互換平臺
2020-09-14 07:53:01?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9月7日,福州市再次公示一批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擬登記保障資格申請人名單。今年福州市出臺進一步完善中心城區住房保障體系實施方案后,居民申請熱情高漲。 然而從整個住房保障工作來看,保障對象取得保障資格住進了公租房,大多數地方尚有“最后一公里”需要打通。比如,就有居民在12345訴求平臺上反映:本人于2017年抽簽分配到A地公租房,因之前本人長期在B地生活,現在費盡周折找到B地的公租戶,情況跟我相反,也有換房的意愿,希望有關部門同意互換。現行的做法是,保障家庭自行尋找換房對象,自愿互換的,向有關部門申請,申請審核通過后,可以辦理換房手續。 為了保證公平、公正,現行公共租賃住房的取得是通過搖號方式抽取,之前申請人對住房保障部門提供的房源沒有選擇權,如需調換,《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因就業、子女就學等原因需要調換公共租賃住房的,經公共租賃住房所有權人或者其委托的運營單位同意,承租人之間可以互換所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故相關部門目前做法并無不妥。 但是保障對象這種自動“相親”式的互換模式,難以復制。由于雙方信息不對稱,加之保障對象遍布城市各處,保障對象想要找到和自己一樣有互換意愿的人,著實不是一件容易事,費時、費心、費勁不說,被迫放棄實物配租改領住房租賃補貼的現象也時有發生。今年,福州市提出每年安排籌集公共租賃住房6000套,全省也將大力發展租賃住房,穩步推進棚戶區改造,新增公租房2.47萬套、租賃住房1.3萬套,如果加上存量,住房保障的覆蓋面將進一步擴大。住房保障供給的增加,也就意味著承租家庭因工作地發生變化、家庭人口變化、親情照顧等的換房需求將增多。 人們在居住方面的需要不僅僅表現在房屋的有無和面積的大小,諸如工作單位、家庭生活、鄰里關系、社會環境等變化,都會引起人們對房屋有不同的需要,單純依靠新建、改建來解決是不可能的。從國家經濟狀況、社會經濟效益和個人經濟承受能力來看,充分發掘現有公共租賃住房的潛力,通過交換公共租賃住房的使用權來解決,是一條較方便、較節省、見效較快的途徑。以前,為解決群眾住房困難問題,政府部門曾組織住房調整互換工作,如1980年福州市曾成立三級換房機構,承辦過全國大中城市第二屆換房工作經驗交流會。 福建省委十屆十次全會提出,要努力實現幼有善育、學有優教、勞有厚得、病有良醫、老有頤養、住有宜居、弱有眾扶。期待相關部門秉持將好事辦好、實事辦實的精神,按照“你不跑,我來跑”的服務理念,構建公共租賃住房互換平臺。通過平臺統一采集和發布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的調換和互換需求信息,并建立線上業務辦理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務,讓群眾足不出戶即可辦理公共租賃住房調換互換業務,最大限度滿足保障對象的需求,解決保障對象的后顧之憂。這也是強化穩崗和民生保障,優化就業生活公共服務的重要措施。(福建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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