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行電動自行車,不能忽視民意呼聲
2019-10-11 20:29:14?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最近,福州市政府官網發布《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規范管理工作的通告》,將對電動車進行從嚴管控。大的方向是,在2024年以后適時在城區三環路(含)以內道路和馬尾區羅星街道、馬尾鎮全面禁止電動自行車通行。 現在開始啟動的是回收補償政策,鼓勵市民領取交通費補償或現金補貼后上交電動自行車。另外將實施黃、藍兩種號牌,進行分區域管理,黃牌可以全市范圍內通行,藍牌不能進入三環以內等特定區域。 這一《通告》發布之后,迎來不少質疑。在嚴控電動自行車的問題上,很多城市躍躍欲試,主要理由無非是電動自行車不安全。無可否認,因為電動自行車價格和技術門檻低,再加上用戶數量龐大,的確屢屢引發各種事故。規范電動自行車的管理,有著極大的社會共識,但規范不等于一刀切地禁止。 電動自行車之所以擁有如此大的群眾基礎,是因為滿足了人們普遍的出行需求。電動自行車比公共交通便利,比私家汽車便宜,這是毋庸置疑的。很多城市屢禁不止,證明在找不到好的替代方案之前,過于粗暴地管控電動自行車既不得民心,也很難奏效。 福州目前的《通告》顯示,地方政府所下的決心遠超多數城市,不惜以財政贖買,希望在短時間壓縮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同時希望在特定區域最大程度消滅電動自行車的身影。但這,真的合理嗎? 正如有網友追問的,“買得起汽車的可以暢行無阻,憑什么電動自行車就要受限,難道窮人就低人一等嗎?”看似情緒化的質疑背后,其實是嚴肅的城市路權問題。我們城市的道路越來越寬、越修越好,但一個顯著的傾向是用于滿足越來越多的汽車,非機動車道被壓縮、被侵占,這也是電動自行車頻頻引發事故的重要路況原因。 嚴控電動自行車的背后深層價值導向,就是電動自行車要給汽車讓路,盡管是舉著安全的旗號。因為如果真的關注的是安全,完全可以從另外的路徑著手。去過中國臺灣地區旅游的都知道,臺灣大小城市遍地是摩托車,近兩年電動摩托車的比例也在持續攀升。這些城市難道不注重安全?為什么他們的摩托車可以暢行無阻,而且很多路段專門開辟摩托車停車位?臺灣這些城市當然也注重安全,市民要領取摩托車駕照,需要經歷相當嚴格的考試。換言之,他們關注的重點是提升駕駛人的水平和安全意識,而不是剝奪人們使用摩托車的自由。 在這個涉及眾多利益群體的民生問題上,需要更嚴謹的程序把關、細節論證。現在的《通告》還有值得商榷和細化的地方,比如黃、藍牌的發放到底是以什么為依據,是根據戶籍居住地還是根據工作地點或者駕駛技術?不同的標準很大程度能決定《通告》的科學性、公正性。 希望相關部門多聽取《通告》發布后的民意,進行有針對性的調整和完善。城市的公共交通治理錯綜復雜,需要平衡多種利益關系。在看到電動自行車事故多發的同時,還要看到其滿足了多少出行需求,減緩了多少公共交通壓力,在沒有很好替代方案的情形下驟然下猛藥,有可能引發反彈,激化執法者和民眾之間的矛盾。這樣的政策如果落地難,甚至無疾而終,損害的就會是政府的公信力。 (敬一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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