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被“禁足”不是法治社會該有的模樣
2018-06-06 17:23:33?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為打造“史上最嚴高考”,福建省教育廳近日要求高校加強高考期間在校學生管理。面對被“禁足”,不少學生幽默以待,也有人希望“被圈禁在校園里不準出門的大學生能夠越來越少”。從中筆者讀出了大學生對待“禁足令”的無奈。 在一些高校看來,推出“禁足令”自有其道理。一則大學生是高知識群體,有替考的資本,防患于未然是其重要考慮。二則,替考入刑的大背景下,也算是保護本校學生的有效舉措。以此看來,大學生被“禁足”實屬理所當然,“禁止請假”實屬初衷良好。 然而,“禁足令”的推出實際上建立在“有罪推定”的基礎上,即假設大學生是最有可能替考的群體,于是先把這個群體管理起來,防范起來,替考才可能減少。這和“無罪推定”的法治精神相去甚遠。某種意義上,“禁足令”等于是把大學生群體當作有可能違法的群體來對待,初衷良善的背后隱藏的是懷疑的眼光。 其實,觀察這幾年高考“替考”事件,固然也有大學生參與其中,但更多體現的是“團伙”跨省作案的特征,表現活躍的往往是“槍手組織”。既然如此,防范的重點應當是替考的中介組織。同時,加強對涉考人員(教師、學生、監考人員等)的教育,申明考紀,對替考現象嚴懲不貸。 何況,技術手段的進步已經為防止替考提供了物質基礎,比如考生指紋驗證技術、人臉技術識別技術等等,運用得當完全可以阻止替考現象的發生。據報道,今年深圳市選定市第七高級中學作為試點,首次使用“人臉識別”技術對入場考生進行身份驗證。運用技術手段防止替考作弊已是大勢所趨。 高考是為國選才的大事。但這不意味著大學生們在高考期間就該失去請假的權利,失去相應的自由,被懷疑的眼光所打量,“禁足令”并不是法治社會該有的模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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