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法治為傳承紅色基因保駕護航
2017-12-23 08:07:55?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源自于中華民族五千多年文明歷史所孕育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熔鑄于黨領導人民在革命、建設、改革中創造的革命文化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植根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這一重要論述,深刻闡明了革命文化、紅色文化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我們正在進行具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革命文化、紅色文化是我們必須傳承并不斷發揚光大的寶貴精神財富,是砥礪我們不斷前行的強大精神力量。 繼三明市出臺《三明市紅色文化遺址保護管理辦法》后,近期,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批準了《龍巖市紅色文化遺存保護條例》。該條例將于明年3月起正式實施。而且,省級紅色文化遺存保護立法工作也已提上了議事日程。已經和即將出臺的法規和制度,可謂一場“及時雨”,將紅色文化遺存保護工作納入了法治化軌道。 福建作為全國著名革命老區、原中央蘇區的核心區域,積淀了深厚的紅色文化,留存了豐富的革命文物。據統計,全省擁有可移動紅色文物24萬余件,不可移動紅色文物963處,但公布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只有484處,而且存在諸如文物級別較低,文物保護困難,經費、機構和人員不足,管理有待加強等問題。 如何守護紅色文化,延續紅色血脈,講好紅色故事,越來越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近年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委宣傳部組織實施了福建省紅色文化保護、傳承和弘揚工程,成效顯著,影響廣泛。然而,立法是保護紅色文化遺存的根本之策,符合文物保護的規律。三明、龍巖兩地的有益探索,明確了紅色文化遺存保護范圍、主體責任、保護管理利用方式、法律責任等,是地方黨委和政府對紅色文物保護重視的制度體現,將有力推動紅色文化遺存保護規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法令行則國治,法令弛則國亂。”法規和制度的出臺邁出了紅色文化遺存保護法治化的第一步,但走好紅色文化遺存保護之路,還需各級黨委、政府、相關部門及從業人員不斷增強法治思維和法治觀念,嚴格執法,確保保護措施落實到位。同時,要在執法中及時了解掌握工作動態,分析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改進完善。 “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里。”群眾的力量是無窮的,保護好紅色文化遺存需要廣大群眾共同行動。有關部門和新聞媒體應大力宣傳好保護紅色文化遺存的相關制度和法律,提高群眾對紅色文化遺存的認知,激發群眾保護紅色文化遺存的熱情,推動紅色文化保護的法治觀念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全社會自覺保護傳承紅色文化的良好氛圍。 保護傳承紅色文化永遠在路上。如何讓我省的紅色光芒異彩綻放,讓紅色基因恒久傳承,仍值得我們在理論層面進行深入思考,在實踐過程中積極探索。(本文執筆:傅柒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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