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測評筆記”越來越受網購者歡迎,記者調查發(fā)現,有部分人利用大眾點評等多個購物、生活玩樂平臺中的產品體驗功能成為職業(yè)“寫手”,通過“用后感”制造“網紅”商品,而很多“商品”這些“寫手”都不曾用過。 坦率說電商平臺用“用后感”的方式進行推銷,是比較聰明的一招。因為一種新產品到底好不好,消費者在未購買使用之前并不了解,于是就把消費過的用戶體驗當成一種“參謀”。當“參謀”反映一種產品好,消費者不免會動心。不少電商平臺正是看中這一消費心理,采用“用后感”式的營銷手段。 某些所謂的職業(yè)“寫手”,利用自己的“寫作特長”,以及一定的粉絲基礎,通過與電商平臺合作來賺錢,這也沒有什么錯,甚至這種合作讓寫作人有了體面的收入也是好事。問題在于,很多職業(yè)“寫手”并沒有真正體驗過其推薦的商品,而是“‘出資方’給我資料,要求我怎么寫,我就怎么寫”。那些所謂的職業(yè)“寫手”為了錢,也就不太重視職業(yè)道德了。 需要指出的是,這種未經體驗的“用后感”對消費者是一種公然欺騙。消費者以為是網友對商品使用的真實體驗,而職業(yè)“寫手”并不曾用過,那么其寫出的“用后感”就是杜撰出來的,會對消費者形成一種誤導,即以虛假體驗誘導消費者去購買相關商品。 既然是一種欺騙就會有風險。對消費者來說,購買使用之后如果與“用后感”出入很大,就會有上當受騙的感覺,權益有可能受到損害。對職業(yè)“寫手”而言,發(fā)布未經體驗的“用后感”,既面臨著聲譽受損的風險,也面臨違法的風險。同樣,相關購物平臺、網站也存在雙重風險。 表面上看,“用后感”是“消費者”撰寫的一種文章,不算廣告。但從本質來說,這是一種間接推銷商品的軟廣告,一旦出現問題,或有可能難逃《廣告法》《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懲罰。 當然,消費者也要擦亮眼睛,理性看待所謂的“用后感”,或不難發(fā)現問題,比如內容雷同的“用后感”就要警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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