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里存的不是錢,而是糧食;“存折”里存的不是錢數,而是糧食持有數,這就是山西祁縣創(chuàng)立的“糧食銀行”。祁縣,曾經以“票號”匯通天下的晉商故里,如今活躍著一群“新晉商”。他們奔波在莊稼漢與莊稼地之間,拿著“糧食銀行”這一鑰匙,憑信用贏支持,拿價格作引導,提檔升級謀創(chuàng)新,成為糧食收購市場的一抹亮色(8月6日《人民日報》)。 農民種糧不易,從播種到收割,都需要付出精心的管理與勞作,還要擔心天災與人禍。而農民種糧最關注的莫過于收成與糧價。為了滿足食用與收入,他們往往精打細算。當收割糧食后,農民將其存放在家里不僅占地方,又擔心糧價不穩(wěn)最終低價賣糧,同時還存在因儲存不善導致糧食霉變或被老鼠等糟蹋的風險。 “糧食銀行”的出現(xiàn),使農戶的糧食不僅能夠“保價”,而且還能像在銀行存錢一樣,從“銀行”里獲得利息或者是以物抵息。這樣的存儲方式也可以有效紓解農戶存糧難、賣糧難的問題;同時,“糧食銀行”的另一大好處是,解決了國家收儲難以克服的“最后一公里”問題,減少了糧食儲備損耗。于糧企而言,也可以通過規(guī)模化運作和糧食深加工從中獲利。 “糧食銀行”這一模式雖然好處多多,卻也存在著發(fā)展的瓶頸。比如據報道,“糧食銀行”這一名稱難以在工商部門注冊,運營起來猶如“地下組織”;因為是新生事物,對其監(jiān)管還有待完善;有的還存在“跑路”“冒進”風險、“系統(tǒng)”風險,以及存在非法集資的隱患等。這些均威脅著儲糧農戶利益。 最簡單的例子,如果未設置準入門檻,糧食銀行運營主體可能會沖破法律和道德的約束,過分追求經濟利益導致企業(yè)無法正常運轉或破產,出現(xiàn)“跑路”情況,加之必要的監(jiān)管缺失以及農民法律意識和維權能力差,損害農民利益的現(xiàn)象就有可能出現(xiàn)。這不僅影響到廣大農民的收益,更會成為農村穩(wěn)定的一大隱患。 因此,讓“糧食銀行”這一模式更好的服務于農戶,離不開相應的規(guī)范。比如山西祁縣就在探索建立規(guī)范和促進“糧食銀行”發(fā)展的監(jiān)管制度以確保儲糧安全。為防范“糧食銀行”將農民存糧“賣空”,祁縣推進落實申辦“糧食銀行”資格審核制度、庫存報告等制度以規(guī)避可能發(fā)生的各類風險。 綜合來看,“糧食銀行”破解了農民儲糧、賣糧難題,也減輕了運營主體的資金壓力,是多贏之舉。其重點在于規(guī)范運作與健康經營。各地面對這一新生事物唯有超前謀劃,通過政策扶持、完善監(jiān)管以及各方的支持,堵塞一切可能出現(xiàn)的漏洞,才能引導其走上規(guī)范化道路,實現(xiàn)良性發(fā)展,造福廣大農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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