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S直聘須為求職少年之死負責
2017-08-04 17:55:34?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一則大學畢業生找工作疑陷傳銷組織蹊蹺死亡的信息今天在網上被大量轉發。有消息稱,畢業于東北大學資源勘查工程專業的李文星在一家名為“BOSS直聘”的招聘平臺上發簡歷找工作,卻疑似落入打著招聘幌子的傳銷組織的騙局,直至有人在天津靜海區一處水坑里發現他的尸體。(8月3日《中國青年報》) 剛剛畢業的大學生李文星,通過網絡求職,結果遭遇“李鬼”公司,付出生命的代價。招聘平臺在求職少年之死事件上難辭其咎,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必須承擔起應負的法律責任。 《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向上網用戶提供良好的服務,并保證所提供的信息內容合法。”另一方面,招聘平臺發布的招聘信息,不管是否收費,從本質上說,屬于互聯網廣告。《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明確規定,“互聯網廣告發布者、廣告經營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互聯網廣告業務的承接登記、審核、檔案管理制度;審核查驗并登記廣告主的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等主體身份信息,建立登記檔案并定期核實更新。互聯網廣告發布者、廣告經營者應當查驗有關證明文件,核對廣告內容,對內容不符或者證明文件不全的廣告,不得設計、制作、代理、發布。” 一家“李鬼”公司可以在招聘平臺上發布虛假的招聘信息,顯而易見,招聘平臺沒有履行好基本的審核責任,這是導致求職少年之死的重要一環。換言之,從法律角度說,求職少年之死,“李鬼”公司是第一侵權責任人,而招聘平臺則要承擔連帶責任。 事實上求職少年之死,只是我國互聯網招聘經濟亂象叢生的冰山一角,也是造成的最嚴重后果。每年的求職旺季,畢業生找工作,在校生找兼職,很多人選擇互聯網招聘平臺進行求職。統計數據顯示,2016年我國互聯網招聘市場規模將達到46.1億元,2017年我國移動端求職者規模將達到1.22億人。但是,在互聯網招聘經濟已經跨過野蠻生長時代之后,互聯網招聘平臺依然只顧著賺錢,卻沒有負起應盡的責任,沒有落實好起碼的審核職責,以保障求職者的人身、財產安全。相反,互聯網招聘平臺仍舊是亂象叢生,為違法犯罪提供了極大的便利。根據360發布的《2017年中國互聯網用戶消費維權報告》數據顯示,虛假兼職依然是維權舉報數量最多的詐騙類型,共4550例,占比22.1%。 總而言之,求職少年之死事件再一次警示我們,保障互聯網經濟健康有序發展,就必須鏟除互聯網世界的骯臟生意。這需要完善法律法規,提高互聯網平臺失職的違法違規成本,倒逼互聯網平臺負起責任,保障用戶的人身財產和信息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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