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晉江市教育局下發通知,要求違規從事微商等營利性活動的教職員工及時糾正整改,對于未整改的將調查處理。(3月25日《海峽都市報》) 微商尚屬新生事物,興起時間不久,大概正因如此,對于教師能不能做微商,多數地方尚無明確說法。晉江市明令教師不得做微商,此舉引發爭議當屬必然。在有些人看來,公立學校教師雖是公職人員,卻不是“強勢”的公職人員,沒必要要求得那么嚴格。教師也是社會人,而且大多數中小學老師收入較低,他們利用業余時間做點小生意以補貼家用,實乃人之常情,何況這也符合“大眾創業”的時代潮流,沒必要“一刀切”地加以禁止?! ?/p> 這些質疑確有一定道理,但任何道理都有兩面,不能只說一面而忽視另一面。不妨反過來想想,如果允許教師做微商,很多教師做起了微商,又將如何? 一是會影響正常的教學工作。做微商的特點之一是隨時隨地都可以做,只要有部手機就行,所以,教師做微商不大可能只是“利用業余時間”,上班時間只要不是站在講臺上,便可以隨時掏出手機上微信做生意,而且這種事情幾乎沒法管。做微商還有一個特點,要隨時跟客戶聯系,回答客戶的各種問題,特別耗時間、耗精力、費心思。如此,有些教師就不會把太多時間、精力和心思用在備課、批改作業上,平時與學生的交流也將大大減少,勢必會影響育人大業?! ?/p> 二是有瓜田李下之嫌并可能導致權力尋租。教師手中也是握有權力的,這種權力看似不大,但讓家長們相當敬畏。為了讓自己的孩子在學校里受到照顧,有些家長平時挖空心思討好老師,老師一旦做了微商,就等于讓家長們多了一個討好的機會。教師的微信朋友圈里很多都是學生家長,教師賣東西,家長們豈能不捧場?哪怕不需要這些東西,有些家長也樂于掏腰包,權當送禮好了。退一步講,即便沒有這些問題,也難免有瓜田李下之嫌,給家長造成壓力,給教師形象造成不好的影響?! ?/p> 實際上,任何手中有權的公職人員做生意,都可能出現以上兩個問題,所以,公職人員從事或參與營利性活動,一直為法紀所明令禁止。晉江市禁止教師做微商,依據的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也是按規矩辦事?! ?/p> 任何事情或政策都是利弊相依的,禁止教師做微商,是利弊權衡的結果。對于教師而言,做微商的確有不少好處;但對于學生、學校乃至中小學教育而言,教師做微商的弊端和害處卻是難以承受之重。因此,既然做了教師,就不要再做微商了吧。相信這也符合大多數人的愿望,畢竟,沒有人愿意看到一個成天忙于做微商的老師來教自己的孩子,也沒有多少人相信這樣的老師能把學生教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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