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玉米被鏟事件,應成為轉基因科普的一個契機,并思量如何合理合法提速轉基因作物的科學研究、品種審定、成果轉化以及配套法規建設。】 據報道,陜西省靖邊縣4000畝轉基因玉米,在即將成熟的時候被強制鏟除,原因是這些“制種玉米”父本中含轉基因成分。據了解,當地政府向農戶承諾每畝補償1400元,但村民認為補償太少。 玉米豐收在望卻被鏟除,委實可惜。這一事件中沒有贏家——農民有損失,政府要補償,種子商人也難逃法網。如果一開始就卡住關口,不讓含轉基因成分玉米種流散開來,便不至于此。事前監管勝過事后鏟除,這道理重復一萬遍也不為過。 從法理上看,此次的鏟除行為名正言順——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種子法》明確規定,“轉基因植物品種的選育、試驗、審定和推廣應當進行安全性評價,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時,我國批準安全證書的轉基因作物雖然有棉花、水稻、玉米和番木瓜,但只有棉花和番木瓜允許商業化種植。基于此,當地農民種植轉基因玉米種確實不合法,起碼不合規,政府強行鏟除無可厚非。 只是,鏟除是一種方式,但未必是唯一的方式。轉基因玉米種沒有“出生證”,不等于它們一定有危害。相關專家也表示,市場上流出的轉基因玉米品種應是安全的,是經過國內外機構的安全評價的,民眾不必過于擔心安全問題。既然可能是安全的,是否可以先對玉米進行安全檢測,進而考慮損失更小的處理方式呢? 跳開榆林事件,我們更需要追問的是,一方面無需擔心安全,一方面又因為未獲批只能“藏在深閨”,如何化解這對矛盾?首先當然要從制度層面審視轉基因作物的發展,進而在研究、評估以及法規建設等方面加速前進。有報道稱,全美在2010-2011生產年度,總共生產了約338751千噸谷用玉米粒,其中約73%是轉基因玉米。可見,轉基因玉米也并非洪水猛獸。 其實,我們的相關研究并不滯后。就在日前,中國工程院院士、轉基因重大專項“總工程師”萬建民透露,在轉基因技術體系方面(包括技術和育種),中國處于世界第二的水平,落后于美國。如何將技術優勢轉變為資源優勢,最終轉化為現實的收成,需要輿論與科學家實現“和解”,更需要職能部門依法穩步推進。 目前,農業部對轉基因作物所持的態度是:積極研究、慎重推廣、依法依規、加強監管。與此相對應的是,社會上對轉基因的較深誤解。這與專業知識欠缺有關,也與信息不對稱有關。為此,應從尊重公民的知情權入手,在法律軌道內適時推進安全、技術成熟的轉基因技術的產業化進程。從這個角度說,陜西玉米被鏟事件,應成為轉基因科普的一個契機,并思量如何合理合法提速轉基因作物的科學研究、品種審定、成果轉化以及配套法規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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