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森林公園被摘牌敲響警鐘
2016-02-17 15:18:14?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節前,福建龍湖山、廣東東海島、河北石佛3處國家級森林公園,因重開發、不保護、過度旅游,且責令整改不達標,被國家林業局依法摘牌。 3處國家級森林公園被撤銷“封號”在我國尚屬首次,這是生態環境保護的一種硬約束,是打破國家森林公園“終身制”的重要舉措。 1982年9月,張家界成為中國首個國家級森林公園,至今我國已批準建立森林公園3200多處,其中國家級森林公園826處,森林公園總面積占國土陸地面積的1.87%。 根據《國家級森林公園管理辦法》,國家森林公園的主要功能是對生物、植物等進行保護,其中核心區域要實行封閉式保護,同時還具有對公民進行生態教育、生態知識普及的功能。可見保護是第一位的,國家級森林公園應成為生態文明建設的示范,成為傳播生態文化、弘揚生態文明理念的重要陣地,成為生物多樣性、植物多樣性、生態多樣性的環境保護基地。森林公園作為國家資產,還應該充分體現其公益性,向全民免費提供生態福利,成為公眾感知生態的自然大課堂和休閑好去處。事實上大多數森林公園是這么做的,數據顯示,我國已有千余處森林公園向社會免費開放,每年超2億人次享受到免費的生態“紅利”。 但也有少數森林公園把國家生態資源當作“唐僧肉”大快朵頤,重開發、輕保護,甚至只開發,不保護。森林公園并非不能搞旅游開發,而是要厘清保護與開發的關系,做到先保護、后開發,重保護、輕開發。哪些資源可以開發利用,哪些資源只能保護不能開發,要拎得清;而且旅游開發的規模、游客人數的核定量等,要充分考慮到資源的承載能力。事實上,森林公園旅游已成為熱點,2014年全國森林公園旅客人數達7.1億人次,占國內旅游人數的19.5%,直接旅游收入572.13億元。可見在認真、扎實做好資源保護的前提下,適度開發,森林公園旅游是大有前途的。但如果忽視保護,只把森林公園當作旅游開發的載體、賺取鈔票的印鈔機,那完全是本末倒置、不務正業,就應淘汰出局。 3處國家級森林公園被摘帽是警鐘,是一種必要的淘汰退出機制。“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是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的五大發展理念,綠色發展已上升為國家意志,成為引領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理念。如此現實語境下,森林公園作為生態文明建設的示范,更需要強化其生態保護功能,決不能一切向錢看,過度開發,過度榨取森林公園的經濟價值。 |
相關閱讀: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