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爾扎克筆下的葛朗臺是吝嗇鬼的典型代表,讓人印象深刻。但誰又會想到,現實生活中也有“葛朗臺式”的人物,還是個貪官。他就是鎮江市民防局原局長朱冬生。一方面他大肆受賄,把持審批權,搞權錢交易。另一方面,他又在生活中極端節儉。為了省汽油錢,他坐公交下鄉買豆腐,平時穿著也不講究,都是掉色破損的舊衣裳。近日,朱冬生因犯受賄罪被鎮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沒收財產50萬元。而法院最終認定的朱冬生的受賄金額,接近200萬元。 對落馬貪官痛打落水狗,極盡奚落與嘲諷之能事,歷來是類似報道的某種“慣例”。因此,將一個平時生活節儉的貪官描摹成“葛朗臺式”的人物,也就順理成章。但頗為奇怪的是,這篇報道在網絡中引起的反響,除了少部分人附和奚落之外,更多網友卻反把它當成了對朱冬生的變相“表揚”——“絕對是個好官清官,生活如此簡樸,或許是因為家庭遇到困難了才貪的,200萬對這樣一個級別的官員來說真不叫貪”,“現在這樣的官已經絕跡了,還坐公交車自己買豆腐,我覺得已經是很清廉了”…… 這樣的輿情反映也許是出乎該報道作者的意料之外的,因為作者的本意不僅是要報道貪官的腐敗,更是要嘲笑貪官的“守財奴”本色,這才會將他比喻成葛朗臺。暫且不談一個地方處級干部貪污200萬多不多,也不談網友“認貪作廉”的評論是否理性客觀,單說報道作者對貪官節儉生活習慣的嘲諷,說實話就有些難以讓人理解,似乎貪官非要生活奢靡才是正常的,日子過得節儉的貪官就活該被嘲諷,就是“吝嗇鬼的典型代表”。可是,這個“奢靡光榮、節儉可恥”的邏輯,真的成立嗎? 如果是一個好官,他生活簡樸到還要坐公交下鄉買豆腐并且穿掉色破損的舊衣服,那一定是值得稱頌的美談;可一旦他被證明是個貪官,則所有原本值得肯定的東西瞬間都成了應該被奚落的理由。——倘若如此,那么請問:節儉到底是好事還是壞事?又或者,一般人節儉是好事,貪官節儉就是壞事?在我看來,貪腐的歸貪腐,節儉的歸節儉,本身就應該是一碼歸一碼,而不應該“一榮俱榮、一損俱損”,好的就好到沒有一點毛病,壞的就壞到徹底一無是處。 在普通人的生活經驗里,200萬實在是經不起怎么揮霍的,而坐公交、穿舊衣也實在是再正常不過的;為什么將這些安到一個貪官身上,瞬間就變成了“葛朗臺式”的人物呢?反對奢靡崇尚節儉,不是一塊任人拿捏的橡皮泥,它的價值判斷不因主體不同而不斷“變色”。貪官當然必須受到法律的嚴懲,但是節儉本身并不因貪官而變得可笑。官員坐公交下鄉買豆腐,相比坐公車派司機下鄉買豆腐,在任何情境下也是更好,而不是更壞。過去樹立正面典型時動輒“高大全”的那一套,不應該在相反的維度上繼續在痛打貪官的報道中泛濫。 漫畫/王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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