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會《決定》”系列評論之三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提到,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習近平總書記在《關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中強調,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可見,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實現司法公正是尤為必要且至關重要的環節。 就當前的司法領域,習近平總書記在《說明》中指出,“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問題十分突出,一些司法人員作風不正、辦案不廉,辦金錢案、關系案、人情案,‘吃了原告吃被告’,等等。”總書記既不掩飾問題,又親自這樣說,以正視的態度,實事求是地指出了當前司法領域的諸多問題現象,而且還用“十分突出”來形容問題的嚴重程度,正體現了黨中央真誠、負責的態度。這種精神,值得我們所有人學習。而習近平總書記開誠布公的態度,也足以令人對中國的法治建設滿懷期待。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了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擴大參審范圍;推進審判公開、檢務公開、警務公開、獄務公開;建立生效法律文書統一上網和公開查詢制度;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制改革試點;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等適應需要、魄力非凡、切實可行的司法改革部署。這些部署不僅是對司法理論和慣例在現實實踐中存在的負面作用進行堅定徹底整治,更是對現有司法理論和慣例本身進行大刀闊斧地改革。各司法部門的職責劃分更加明確清晰,“都不管”和“都要管”的司法亂象應該會得到根本性的治理;同時,用對領導干部干預司法建立記錄并追責、公開司法信息等方法讓司法部門更透明、更易于接受監督。這些司法改革部署體現出制度設計者充滿智慧又富有勇氣,假以時日,司法公正必將成為新常態。 中央設計了如此多的司法制度,目的并不只是為了整治“一些司法人員作風不正、辦案不廉,辦金錢案、關系案、人情案”等破壞司法公正的現象,而是在于根據司法領域的既有經驗,設計充分約束司法權力運行的完善制度,讓司法在制度的規范中實現“自然而然”的公正,而不是不斷需要中央或高級司法機關來發現問題,重新調查審理。只有司法公正成為“自然而然”的新常態,司法公信力才能保持在一個令黨和人民滿意的高水平上,司法這道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防線才能為依法治國提供有力的支持和維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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