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出臺的《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明確2020年之前要實現全國住房信息聯網,此舉被認為有助于反腐。不過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很多官員已陸續通過各種方式將房產處置。廣東某市一位國稅局官員透露,他的房產已處置完畢,目前名下只剩一套房。“誰會等著聯網后上面查到自己,傻子也不會這么干。”(3月20日《華夏時報》) 反腐高壓之下,官員轉移、隱藏財產其實早已不是什么新聞。早在2012年,伴隨著“房叔”、“房嬸”的接連被曝光,北京、廣東、江蘇等地就曾相繼出現過政府官員拋售房產潮,有人甚至一次就甩出八套之多。對于那些寄希望通過住房信息聯網推進反腐工作的普通民眾來說,官員們提前轉移房產,該賣的賣、更名的更名,的確是件令人泄氣的事,那聲“官員們都很機靈”,更是透露著某種“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無力感。 但話說回來,公眾對此也無須過度悲觀。畢竟,住房信息聯網并非反腐的唯一手段,其作用也不僅僅局限于反腐一個領域。應該看到,聯網工作雖尚處于爬坡階段,但其積極效應已經逐步顯現:一方面,官員拋售多余房產將改變目前房地產市場上的供需關系,有利于促進房價的進一步理性回歸;另一方面,聯網雖然不可能立即使腐敗官員盡數“顯露原形”,但畢竟壓縮了其藏腐的空間。而且,相比將房產捏在自己手中,報道中提起的那些規避方式終究是有風險的,說不定哪天就會遭遇親戚反水、小三舉報。 基于此,對于聯網的作用,我個人還是看好的。輿論與其過度擔心官員“太機靈”,不如將關注的重點放在相關政策制定者以及地方政府在住房信息聯網這件事上,究竟誠意幾何,是在真心推動還是“暗中阻撓”? 之所以有此發問,是因為公眾曾被“忽悠”過一回:2013年2月,住建部相關負責人曾公開表示,在40個城市的住房信息聯網完成后,將在2013年6月底把住房信息聯網工程擴展到500個城市,但是大限早已過去,該計劃卻爽約。盡管這其中可能存在專家們所說的各種實際困難,但這種一拖再拖的做法還是不能不令人心生懷疑:大幅變更聯網“路線圖”是不是為了給官員處理房產爭取時間?而之前“以人查房”反腐監督在一些地方的受限,也在客觀上加劇了這種擔憂情緒。 換言之,如果政府真心站在反腐、防腐的高度來看待、落實住房信息聯網工作,那么就算實現聯網的時間晚幾年,“機靈”的官員提前閃轉騰挪,又有什么好擔心的呢?要知道,反腐倡廉本來就不是靠一招一式可以實現的,如果聯網之后,財產公開、陽光政務等后手能夠一個接著一個的推出,那么根本不用怕官員“太機靈”。因為官員的所謂“機靈”,不過是由于狡兔三窟,而制度反腐的要義恰恰在于堵住官員可能隱藏腐敗的所有渠道,令其整個暴露在“聚光燈”下,那樣的話,官員再“機靈”,能逃出如來佛的掌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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