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如果讓你養豬,你養雞就對了。”全國政協委員、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岳福洪痛批當前一些地方政府違背市場規律過度干預經濟,造成一些行業產能過剩的現象。(3月11日《中國青年報》) 岳福洪拋出的“養豬養雞論”,讓人看到另一種現象,即政府與市場高度不一致——政府讓你養豬你就去養雞,政府讓你往東你偏往西,才是對的。這種奇怪的經濟現象,既不利于政府也不利于市場。 在十八屆三中全會上,“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提出,顯然是要讓市場掌握資源配置的決定權,即養豬還是養雞,由市場說了算。岳福洪之所以拋出“養豬養雞論”,筆者認為,目的就是想讓各級政府自覺尊重市場規律,讓三中全會這一重大決定真正落到實處,避免被一些地方政府“架空”。 除此之外,“養豬養雞論”還表達了另一種訴求,即希望地方政府在市場經濟中提高經濟決策水平。這是因為,雖然市場的歸市場,政府的歸政府,需要清晰界定,但是政府不可能與市場完全脫離,總有交織的地方,那么,政府就要提高對市場的認識水平、判斷水平、決策水平,以便當好市場的“保姆”。 如果一些地方政府的經濟工作浮于水面,不真正去了解市場,不是最早獲得市場信號,顯然,政府是服務不好市場的。當政府獲得的市場信息是滯后的,又以不恰當的方式去干預市場,必然會出現產能過剩、房價反彈等經濟問題。 其實“養豬養雞論”還表達了一層意思——某些地方政府與市場在“唱反調”,比如說,政府要向左,市場偏向右。這種現象帶來的問題是,政府在決策、調控中耗費了很多精力和時間,增加了行政成本,而市場卻并不買賬。同時,由于市場所需要的服務政府跟不上,對市場也會造成很大影響,結果只會雙輸。 更重要的是,“養豬養雞論”還說明一些地方政府距離法治政府與市場經濟下的現代政府還有一定距離。如果真正建設成為法治政府,政府的權力就會受到法律約束,不可能過度干預市場。政府應該是市場的“保姆”,而不是市場的“指揮棒”。 但愿只有一句話的“養豬養雞論”,能引發有關部門更多深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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