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的“美德”
www.fjnet.cn?2012-07-16 10:39? 王曉漁?來源:廣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有一年,秦國發(fā)生饑荒,應侯建議開倉放糧。秦昭襄王表示:“秦法賞罰嚴明(‘有功而受賞,有罪而受誅’),如果開倉放糧,饑民無論是否有功,都能得到賞賜,這會導致混亂。與其開倉放糧導致混亂,不如為了安定團結而放棄救濟?!绷硪环N說法是,秦昭襄王說:“開倉放糧會導致饑民無論有功和無功,互相爭奪,與其讓他們活著但亂象叢生,不如為了安定團結讓他們死掉。(‘夫生而亂,不如死而治’)” 《韓非子》的這個片段,充分體現了君主的“美德”:以法治國,法大于情,賞罰嚴明,穩(wěn)定壓倒一切。但是,這些“美德”推出一個恐怖的結果:寧可餓殍遍野,也不能開倉放糧。理由非常光明正大:與其“生而亂”,不如“死而治”。 秦昭襄王似乎很有法治精神,即使拒絕開倉放糧,也要把“秦法”當做擋箭牌,讓人無從反駁。不過,這建立在秦法即王法的基礎上。法治的核心要義是限制君主和政府權力,保障公民權利不受侵犯。但是,在法家這里,王法的核心要義是維護王權。兩者雖然都很注重“維權”,但法家重在維護王權,法治重在維護人權。 法家之“法”,與法治毫無關系,更接近黃宗羲所說的“非法之法”。法治不同于人治,法家主張不近人情,因此后人常混淆兩者,認為法家雖然殘酷,但是主張法大于情,值得肯定。這種解讀是一廂情愿的想象。法家的法大于情,是王法大于人性,與其說是“反人情”的,不如說是“反人性”的,恰恰是一種極端的人治。 在王權至上的情況下,一切價值都以是否有利于維護王權為標準。在商鞅變法之前,衡量一個國家是善政還是惡政的標準,是民眾用腳投票:民眾紛紛移民進來,那是善政;民眾紛紛移民出去,那是惡政。但是,商鞅之后的秦國,不再是民眾評價君主,而是君主賞罰民眾。民眾即使在秦國內部也不能自由流動,更不可能移民出去。君主評價民眾的標準是“軍功”,如果沒有“軍功”,餓死事小,導致評價體系混亂,罪莫大焉。 秦昭襄王在位長達五十五年左右,在中國歷史上名列前茅,充分實現了他理想中的“穩(wěn)定”。至于他治下的民眾是否樂于生活在這種安定團結、幸福祥和的時代,無法得知,因為民眾已經失去了自由遷徙、自由表達觀點的權利。 (王曉漁,知名學者、文化批評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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