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依法治校淪為空洞口號
www.fjnet.cn?2012-07-10 16:46? 劉武俊?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教育部近日就《依法治校——建設現代學校制度實施綱要(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明確提出,依法治校要在學校樹立法律至上、尊重章程、依法依章辦事的理念與要求,實現法律、規則面前人人平等,實現管理活動、辦學活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章程及學校的其他規章制度要遵循法律保留原則,符合理性與常識,不得超越法定權限和教育需要增加義務,不得設定罰款,或者其他可能侵犯師生基本權利的處罰事由和懲戒辦法。意見稿規定,要切實轉變管理學校的方式、手段,從具體的行政管理,轉向依法監管,尊重學校辦學自主權,切實減少過多、過細的直接管理活動。 以大學為例,建設現代大學制度是《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確立的一項戰略任務。現代大學制度的核心是在國家宏觀調控政策指導下,大學面向社會,依法自主辦學,實行科學管理。現代大學制度涉及規范和理順大學與政府、大學與社會的關系,涉及大學內部治理結構的完善和改革。構建現代大學制度,要處理好三個關系,一是大學與政府的關系,二是大學與社會的關系,三是大學內部的關系。建立中國現代大學制度,首先要構建一個現代教育法律體系,用法律制度明確厘清和規范上述三個關系。就政府與高校的關系而言,關鍵是要切實落實和擴大高校的辦學自主權,倡導法治下的民主管理。通過構建現代教育法律體系,明確政府、社會、大學的關系,明確政府的管理權限和職責,明確大學的權利和責任,這是構建現代大學制度的重要法治前提。 依法治校,建立現代學校制度,關鍵要構建一個現代教育法律制度。現代學校制度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學校工作的法制化和規范化。學校依法治校,既是現代學校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現代學校制度的重要內容。 學校要全面實行依法治校,就應制定、完善并切實遵循學校的章程。 以大學制度為例,章程就是大學的“憲章”,是現代大學制度的載體和基礎,是推動高校科學發展的基本保障,也是高校依法治校的重要依據。大學章程是與高等學校內部管理密切相關的制度規則,涉及高等學校權力配置、發展目標、師生權利義務實現、社會資助與回饋等重大問題,它是大學管理的依據。基于大學治理權平衡的視角建設大學章程,有利于大學多元權力主體在參與學校學術管理過程中實現機會平等、責任共擔、權力共享。大學章程是指大學最高權力機構,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尊重大學組織特性、遵守行政法規制定程序,制定出來的上承國家法律法規、下啟內部各項規章制度的大學最高綱領。作為大學的“憲章”,一個完整的大學章程應該包括:特許狀、決策機構的議事規則、大學管理規則,這些方面奠定了一個大學的基本秩序構架。大學章程作為大學最高的行為準則,不論書記校長,還是普通教職員工都得遵守,大家一律按章程辦事。 我國現行的教育法律體系已經初具規模,先后出臺了《學位條例》、《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但是,有些教育法律規定已經和當下的實際生活不相符了,必須進行完善和修訂。例如1980年制定的《學位條例》是根據30多年前的情況制定的,該條例需要與時俱進地重新修訂;而且,有些教育領域還沒有建立相應的法律制度,如《教育考試法》亟待加緊制定。 除了構建現代教育法律體系,依法治校還要求重視教育普法活動,提高教育管理人員和教職員工的法律意識,依法管理學校事務,依法維護師生員工合法權益。 依法治校還有一個關鍵要素和重要前提,就是教育行政部門要依法行政,尊重學校的辦學自主權,減少對學校過多過細的管理。從這個意義上講,依法治校也是依法治權,依法遏制教育行政部門的行政管理權,依法理順學校與政府的關系。 需要指出的是,要全面理解依法治校的內涵,防止片面化和功利化,克服認識上的錯誤觀念和實踐中的誤區。比如,用工具化的“以法治校”取代依法治校。雖然二者僅是一字之差,卻凸顯了截然不同的管理理念。前者把法律僅僅看作是管理者進行學校事務管理的一種工具和手段,帶有強烈的功利色彩;而后者則是把法律視為建立現代學校制度的至上信條加以尊重和遵守,作為現代學校制度追求的核心價值觀之一。 總之,依法治校為建設現代學校制度撐開了法律保護傘。只有從構建現代教育法律制度,強化教育普法活動,推進教育行政部門依法行政,建立依法行政評估指標體系等諸多方面扎實努力,依法治校才能避免淪為一句空洞口號。(福建日報) (作者系司法部《中國司法》雜志總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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