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窗強測酒駕,交警其實不彪悍
www.fjnet.cn?2012-05-29 09:05? 余以為?來源:南方都市報 我來說兩句
深圳交警凌晨查醉酒駕駛,一輛寶馬X5被交警攔停后,司機既不下車也不開窗,交警隔窗勸說半個多小時無效,于是砸破副駕駛位的車窗,打開車門進入車內,經測試證實該司機酒后駕駛。(來源:南方都市報) 交警砸車窗夠“悍”,但是勸說半個多小時又嫌“窩囊”。做事要講求效率,執法也不例外。既避免野蠻執法,又顧及執法效率,才能體現警察的專業水準。那位司機躲在車內不配合酒精測試,已經屬于醉酒駕駛高度嫌疑對象。他在車內拖延時間,明顯是等待酒精代謝和揮發來降低酒精呼吸濃度,以降低測試值,企圖蒙混過關,那已經屬于作弊行為,涉嫌阻礙警察執行公務。車窗破裂的損失遠小于法律給予醉酒駕駛的懲罰,警察不該那么顧忌才對。 如果躲在車內半個小時成為慣例,會被當成經驗之談在社會上流傳。半個小時之內可以做很多事情,借喝水排尿、嚼薄荷糖之類的“補救”措施,可以明顯改變測試值,令酒精測試流于形式。說不定那位不肯打開車窗的司機就是受了此類歪點子的啟發,幸好沒有得逞,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謬論流傳。 醉酒駕駛不但危及司機和車上乘客生命,而且危害公共安全,民眾的抱怨一直是對醉酒駕駛執法不力。去年雖然加重了對醉酒駕駛的懲罰,但是醉駕引發的惡性車禍各地仍時有發生,甚至走出國門,出口新加坡。這次凌晨突擊檢查,就是響應濱海大道醉駕飆車致慘烈車禍之后的民眾呼聲。可見依法嚴懲還不夠,還需執法勤勉作配合,后者對扭轉社會風氣更重要。 寄望警察提高執法效率,加強執法力度,不等于說忽視警察執法過程中存在濫用暴力的現象。某地就出現過警察在查車時,一槍命中教授心臟的惡性事件。什么情況下可以開槍,什么情況下避免開槍,區分警告、擊傷、擊斃幾種不同類型的開槍,應該是每位警察了然于胸的基本知識,并且清楚錯誤開槍的后果以及責任。基于專業判斷之下的開槍才能受到鼓勵。有領導鼓勵警察“敢于開槍”,輿論一片嘩然,此處用詞如果換成“果斷開槍”就不一樣了。 警察通常不要求像法官那樣通曉法條和判例,可是警察難免遭遇決定他人生死的場景,又沒有法庭那種反復申辯、斟酌的時間,所以肩負的責任不比法官輕。胸懷利器,殺心自起。人們對掌握暴力工具的警察不放心,這是正常的警惕,不要把這看作是民意對警察的敵視,應當把這看作民眾對警察提高專業素質的期待。 警察獨立性和判斷能力都是專業素養的組成部分,缺乏自信才會優柔寡斷,當警察富有自信,又對民眾有他信,執法就會雷厲風行起來。雷厲風行的警察才會贏得社會尊重。 □余以為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5-28]處理酒駕不能像撓癢癢肉
- [ 03-09]像查酒駕一樣查食品安全
- [ 03-06]望酒駕身亡者酒友被判賠早日成判例
- [ 02-17]對酒駕同飲者“連坐”背離法治精神
- [ 02-16]酒駕一并“追責”同飲者并無不妥
- [ 02-07]白酒商家就沒資格“拒酒駕”?
- [ 01-19]要讓“吹”出酒駕的司機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