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突擊花錢”需打好監管“協同戰”
www.fjnet.cn?2011-11-24 11:17? 林蕭?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10月20日,湖南商人起訴湖南省三個政府部門“不買對的,只買貴的”敗訴。而當地采購中心主任一番要“花完預算”的回應引起廣泛質疑。媒體稱,按統計數據,財政部門或在今年余下的兩個月確定超過3.5萬億資金去向。各級政府機關或再次在年底前突擊花錢以完成預算。(11月23日《中國青年報》) 每到歲末,“突擊花錢”儼然成了一道特殊的“風景線”,相關部門年年喊嚴打,但卻大多停留在口號上。一定程度上,“只打雷不下雨”式的懲治反而助長了“突擊花錢”的不良風氣。公開數據表明,各級政府在2007年花掉1.2萬億元,2008年花掉1.5萬億元,2009年花掉2萬億元,足見“突擊花錢”之風的愈演愈烈,如果得不到有效遏制,必將成為禍國殃民的“毒瘤”,為害不淺。 如何遏制“突擊花錢”,有人認為應該加強審計力度,用“突擊審計”來應對“突擊花錢”。然而,審計不過是一個獨立的部門,有審計權卻并無處罰權,僅僅審計顯然力度遠遠不夠。出現了問題,自然有人想到要進行問責,可近年來只“問”不“責”,或問責“撓癢癢”的新聞公眾可謂司空見慣,沒有科學的監管體系,如何進行問責,對哪些部門及責任人問責,顯然都缺乏具體的可操作性。 表面上看,年底“突擊花錢”似乎是各級政府機關錢多了花不完,才導致各地上演“突擊”鬧劇;實際上,卻并非是錢多錢少的問題,而是不合理的財政預算編制“發病”的一種表現。我國現行財政預算編制是采用增量預算法(基數加增長),以上年的收支情況為基礎,根據對經濟發展情況的預測,增加一定的比例,以至于編制預算時以上年情況為依據,今年花不完明年就可能被核減。更為關鍵的是,本年度的結余不能留作下一年使用,必須上繳財政;而錢花不完,又會被扣上“辦事不利”的帽子,所以政府部門會有一種“不花白不花”的心理。如果不花完預算資金,第二年資金勢必減少,在這種形勢下,倒逼各地政府年底“突擊花錢”,所以一味責怪政府不節約并不客觀,遏制“突擊花錢”還得從全局出發,相關部門必須聯合打好“協同戰”,才有可能從根源上“藥到病除”。 如果將預算、財政、審計、監督等多個部門進行整合,一方面加強預算體制的改善,使預算趨于更科學、合理,另一方面在原有的基礎上進行集中“發力”,使遏制“突擊花錢”成為“一條龍”監管,再將具體預算、費用開銷的“帳本”及時進行公開,讓人大和公眾都有充分的監督權,如此一來,別說政府花錢難以出現“突擊”,恐怕連日常的開銷都可納入監管之中。從這個角度看,只要打好監管“協同戰”,遏制的就不僅僅是年底“突擊花錢”,還將對治理包括“三公經費”在內的政府花費問題具有積極的借鑒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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