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混亂,居委會發力不夠
www.fjnet.cn?2011-11-14 16:06? 郭楊陽?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物業管理撂挑子,小區運行淪為一團亂麻——類似的新聞,幾乎每個城市、每天都會上演。在類似事件中,經常都是小區物業占了比較重大的責任,但這一次,還不能僅僅把板子打在物業身上——住戶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運行不下去,不賭氣撤攤,又該作何?但是,話又說回來,如果小區物業能夠兢兢業業、服務細致周到,讓各住戶在小區住得安心、舒適,住戶們好意思不交費? 至此,似乎“公也有理、婆也有理”,到了靜觀其變的時候。但問題是:即便就是雙方各有理由,也不該使小區物業管理淪為爛攤子,要知道,在這兩者之間還有一個居委會——居委會的協調、約束職責去了哪里? 居委會作為基層自治、管理體系,除了在公民參政議政等方面的責任,還有維護小區正常運行的職責。小區的物業管理畢竟不是兒戲,豈能說撤就撤,動輒使偌大的小區成為一個爛攤子?在這中間,居委會到底有沒有盡到應有的職責?實在值得懷疑。 當前情況是:小區一些最基本的清掃、環境維護工作,由居委會暫時兼任,而居委會也正在召集熱心業主,暫行費用征收之職。筆者以為:這絕非治標之策,甚至不乏軟弱乏力特色——業主兼任只是暫時的不說,在不規范好物業和業主的職責,不解決類似的、根本問題的前提下,誰能保證下一個物業公司不會走馬燈一樣“來也匆匆去也匆匆”? 竊以為,當務之急是:居委會制定出一系列有效力、有法律約束力的物業管理流程,讓物業公司不能輕易閃人,也讓業主不能輕易“拒繳”。唯如此,才是物業工作穩定,小區和諧的治本之策。 小區是城市的最小單位,小區和諧不和諧,物業管理高明不高明,直接體現了城市在基層管理上的能力。基于此,物業管理問題不能作為老生常談,而被見怪不怪地忽略過去,居委會有理由為和諧小區做出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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