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前房產“加名稅”暫不征收,政策7天三變。有市民到華僑路的南京市房地產交易中心驚訝發現:婚前房產加名,暫時不用繳納契稅了!“前兩天不是還說沒明確,不一定的嗎?怎么現在又說法變了?”這讓市民們感覺有點“無所適從”。
市民脆弱的神經,在百變“加名稅”面前,悲喜交替:本月23日,南京地稅局言之鑿鑿,宣稱“加名稅今天就開征”;24日,表態卻明顯軟化,表示在“等總局文件”;到28日,終于有了明確說法,即“暫不征收”。一段時間的熱議與爭論,最終換回一個可以接受的結果。但即便如此,朝令夕改的“加名稅”,引發的一系列反思,并沒就此戛然而止。
征稅與納稅,維系著政府和社會的有序運轉,也是民眾購買公共服務的法定路徑。任何理性的社會成員,都不應拋棄義務、抵制繳稅。只是,有必要重申一個前提——穩定、透明、可預期的稅收,方才具備天然的合法性和民意授權。比照此一原則底線,那類忽然而來、不明所以的稅種,似乎遠談不上身家清白、底氣十足。所謂“加名稅”,自誕生伊始,便有些投機求利的影子。
所幸,“質疑”獲得積極回應,一片嗆聲中“加名稅”終于“暫不征收”了。但,一個合理的“結果”,不等于可以漂白“過程”中的種種錯亂。甚至,如果稍加審視,人們不難發現,“加名稅”的匆匆離去,和當初的突然降臨一樣,都是封閉式的決策產物。一切,由職能部門暗地敲定,一不留神制造錯誤、一聲不發糾正過失。事關千萬人利益,“新稅”的開征與終止,竟不曾主動收集納稅人意見。這,多少令人遺憾……
除了暗箱決策的征稅邏輯,含混不清的稅法表述,以及某些地方稅務機關強大的“裁量權”,同樣讓納稅人忐忑不安。《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規定,“在中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據此,法理層面,“加名稅”儼然收得名正言順。且,就職能權界而言,南京地稅局完全有資格開征“加名稅”:按照慣例,稅務總局未有統一部署,地方稅務部門就可“自由發揮”。
似有法理支持,也沒違背權責分工,看似合法合理的“加名稅”,卻明顯違背了常識和民意。事已至此,自然怨不得民眾覺悟不高、排斥繳稅,而應對既有稅制予以系統梳理。就暴露的問題看,亟待在兩個層面有所作為,即“規范稅法表述、約束地方稅權”。不完善的“征稅—納稅”制,曾多次制造引爆眼球的爭議話題。中秋將至,吵得沸沸揚揚的月餅稅,何嘗不是又一衍生物?
從“加名稅”到“月餅稅”,面對各色稅種,納稅人迷惑而迷茫。日本著名稅法專家北野宏久認定,“納稅人作為主權者享有監督、控制租稅國家的權利,并承擔義務”。那么,一個現實的追問是,我們在納稅方面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是否還需得到進一步加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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