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道,湖南等地一些商家借用化學藥劑將食品保質期隨意涂改。湖南瀏陽一家工廠承認確有此事,并稱有兩名女工因使用藥水不慎致手被腐蝕。北京一家超市負責人表示,目前超市對包裝食品剩1/3保質期的拒收,最終過期的商品會退還廠家,損失都由廠家承擔。
去超市買食品,消費者都會習慣性的看看保質日期。在保質期內,才敢放心購買。但保質期也不保質,有些可能是重新改過的。在食品領域,把將要過期的食品更新了日期后,重新上架銷售的事,是個公開的秘密。上海出現的“染色饅頭”事件,就是將過了保質期的饅頭,拿回去換個包裝,貼上新的保質期重新發回市場。
過期的食品含有很多細菌,對人體危害很大。這類的食品貼上新標簽重新賣,不但給消費者帶來衛生隱患,也是商業欺詐。食品廠商之所以要玩保質期的“戲法”,一方面是因為過期食品回收和銷毀都很麻煩,花費也不少。另一方面更新保質期很簡單,一瓶簡單的“藥水”就搞定。有了它,“印刷的時間信息,在3年之內都可以任意調整!”
對于食品保質期的“貓膩”,監管部門并不是不知情。這從他們教授消費者如何識別過期食品就可知道。但目前更改保質期現象的普遍存在,說明監管的很不到位。這其中的原因很多。一是法律法規的缺失和滯后。目前我國對生產日期的標注細節并沒有硬性規定,只是在標準《食品標簽通用標準》中規定:“標注應當清晰、牢固、醒目,易于辨別,不得在流通環節中變得模糊甚至脫落,要保證消費者購買和食用時易于辨認和識讀?!钡壳案臉撕灱夹g很高,基本都能達到規定的要求,這就給不良商販提供了空子。二是監管技術的缺乏。食品保質期的更改技術“升級換代”的很快,不管印碼還是噴碼都能涂改,足以達到以假亂真的地步。而監管部門的設備和技術卻仍很原始,只能通過查看生產日期是否“模糊不清”,印刷日期周圍是否“留有墨跡且色澤發烏發暗”等方法來鑒別。三是過期食品處理的不透明?!妒称钒踩ā防镉嘘P于過期食品的法律條文。但是,除了籠統地說禁止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并且要及時清理之外,并沒有說明到底怎么進行清理,怎樣來監督。目前,過期食品的處理都是商家和企業自行操作,監管部門并沒介入,這就提供了很多暗箱操作的空間。
食品保質期“失真”,對消費者的安全是個大患。一滴“神奇藥水”正好滴在了監管的漏洞上,讓人看到監管的不足之處。要遏制不良廠家在保質期上動手腳,確保食品的安全衛生,監管部門就要“三防合一”。一是法律防范。要改進和完善食品商標和過期食品處理的法規和規定,明確處罰手段和標準。二是技術防范。相關部門要提高識別保質期作假的手段和能力,同時,對食品包裝印刷技術和內容提出高要求,規范食品打碼機、涂抹藥劑的生產。三是群眾防范。食品領域廣泛,單靠監管部門難以防范。還應積極鼓勵公眾舉報和揭發食品領域的不法行為。
食品監管雖然錯綜復雜,難度很大,但事在人為,關鍵要看監管部門的決心和責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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