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門”頻生至今,我們看不到故宮在履職盡責方面有建設性的動作,在取信于民方面有積極性的努力。反倒讓人覺得,故宮對諸“門”中的所失、所損、所丟并沒有從根本上、從行動上重視起來,甚至都是可以失、可以損、可以丟的,唯獨責任人的面子不可丟、位子不可失、利益不可損。
在監守自損文物宋瓷后,故宮此次監守自丟的是古籍。面對“故宮職工”投書媒體的舉報,故宮承認有100多冊圖書掛賬存疑,但沒有透露具體是什么古籍,公眾再次墜入云霧。
古籍是一個寬泛的概念,其孤本、珍本、善本和一般線裝書、印刷品,價值不可同日而語。只有知道具體書目,行家才能辨識,公眾方能知曉。現在,故宮說是什么就是什么,公眾的知情權如何實現?
不知故宮方面是否又會用所謂“內部斗爭”來解釋。故宮諸“門”的出現,看是所謂“內部斗爭”引發,實是故宮自身存在問題。雖然多次否認,卻難以自圓其說。左支右絀中,故宮方面為何不自省自檢?之所以有過往諸“門”,之所以又再生“古籍門”,蓋因自身不過硬。在最有責任有能力做好的事情上沒有做好,在最不該出問題的地方出了問題。
在這個意義上,公眾歡迎這樣的“內部斗爭”。這樣的舉報,正契合了公民對文物的責任與良知,最終阻止了國家利益損失的不斷擴大。
因而,對于諸“門”頻生,故宮不應調查其誘因,倒應反思自己究竟存在哪些問題,有沒有忠實履行國家和人民賦予的責任,對不對得起公眾的信任和期待?畢竟故宮不是某個人的故宮,亦不是管理者的故宮,乃是國家和人民的故宮,管理者須在各方關切之下,檢視自己的失誤和不足,從根本上建樹起公眾信任的管理制度和執行能力,否則故宮就不僅失職,還失信,更令國家和民眾生“所托非人”之慨。
諸“門”頻生至今,我們看不到故宮在履職盡責方面有建設性的動作,在取信于民方面有積極性的努力。反倒讓人覺得,故宮對諸“門”中的所失、所損、所丟并沒有從根本上、從行動上重視起來,甚至都是可以失、可以損、可以丟的,唯獨責任人的面子不可丟、位子不可失、利益不可損。
故宮的基本職責是保管好文物,故宮的強項是保管文物的能力。在這方面出了問題,故宮就應當給民眾一個值得信任的答復與期待。在屢屢曝出問題后,故宮方面不能再一件一件地被動回應,而應給出一個系統性的科學性的履職盡責承諾與實際行動,如此才能重建基本的公眾信任,令公眾對故宮保留一點信心。否則,故宮必給公眾以總是在不斷失、損、丟的印象,則國譽民心傷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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