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承諾就應該兌現,兌現不了,因不同情況也應該區別對待。現在,在政府公共服務、城市建設等領域,我們可能碰到一些反例。
在我記憶中,武漢是有幾起的。比如武漢城市圈統一區號,2005年就說已上報信息產業部電信管理局,并力爭兩年內9個城市采用同一個長途區號,多少年過去,“為什么不能實施”的聲音仍然充盈于耳;2008年就有媒體報道,宜家武漢店的規劃基本完成,2009年下半年開建,2010年營業,至今人們沒有見到它的蹤影;水果湖隧道通車也是反反復復走了好幾輪;最新的一個例子是,黃鸝路下穿通道已具備通車條件,竣工日期卻一推再推,這是本報前天的報道。
找原因總是會有,很多并不是主觀故意拖延,但承諾無法兌現確實帶來巨大疑問,沒有解釋,或解釋不夠,疑問更加放大。不僅具體的部門,這座城市也會受到不客氣的評價。在網絡上,這些問題被冠以前綴——“武漢這座城市的”。
做事情難免受制于一些因素,比如建設工程,就需要必不可少的周期。與大橋未完工就通車,公路建成沒幾天就坍塌,火車站開通不久就要返工的情況比,出于安全、質量考慮,或者因為非主觀故意因素而致工程拖延,相對而言可以得到理解。但以上所列問題,癥結還不在此。
無論是政府公共事務的各種時間表,還是城市建設工程的各類竣工期限,其實都顯示做事情的人對事情何時完結有基本的考慮與安排。除非是“大躍進”心理,這樣的考慮和安排應該是嚴肅認真的,不是隨便給出一個時間拉倒,有始有終既是做事的一種規范,也是應該要體現的信用。
定一個時間,結果完成不了,不主動澄清問題,解釋說明,市民質疑,媒體追問,依然無果,這樣的狀況并不正常。在一些國家和地區,再小的事情,民眾持續關注、強烈質疑,其所指向的對象都不可能太輕松。
非得造成直接的、嚴重的社會后果,問題才可能引起重視,非得上級作了要求、下了命令,問題才有望獲得解決,市民不質疑就不是問題,上級不發威問題就不嚴重,自省指向自己,道歉指向別人,二者可能都是沒有的。
在本報黃鸝路何時通車的那條新聞里,有這樣的語句:通道建好有一個多月了,一直沒有通車,行人和摩托車、自行車早已“自行”在通道內穿越,記者走過隧道的七八分鐘,一對帶著孫子的老夫婦,干脆在隧道中部停下來乘涼。一個官方還沒有宣布通車的通道,民眾先使用起來,可以有多種解讀,比如官方沒有宣布,說明規則沒有啟用,那么有什么事,恐怕也是他們自己倒霉吧,沒通呢,誰叫你走?或者市民實在是需要這條路,硬件擺在那里,他們自己做了“通車宣告”。不論怎樣,我們都只能感嘆所幸沒事。
未來,武漢還有很多大型基礎設施都將迎來竣工,很多公共服務項目都要在某個時刻兌現,城市里還有多少種“何時通車”?并不需要讓誰“徹夜難眠,寢食不安”,最起碼的要求,問題擺出來了,應該有一些表示,使人看到應該受到重視的東西是被放在了一些人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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