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的生命應該是我們強拆考量的根本坐標,是不可逾越的底線,是立即終止強拆的無聲命令。生而為人,誰不惜命?不到萬不得已,百姓誰會用自己的生命逗你玩?
當行政強拆取消、司法強拆出爐,我們曾為這有限的進步歡呼,也曾為不能完全廢止強拆而擔憂。現實已然印證了這種擔憂。4月22日上午,湖南株洲云龍示范區發生一起司法強制拆遷過程中自焚事件,視頻中那從屋頂跌落的“火人”,再次觸發人們對生命如此傷殘的傷緒。
我們所以擔憂,就在于司法強拆并未根本解決拆遷中的利益沖突問題,仍然為以公共利益名義的強拆留了口子,矛盾的終極沖突中以命相抗的悲慘結局也就不可避免。在這個意義上,強拆中行政與司法力量的一消一長,只不過是一種矛盾沖突的轉移,司法難以起到公正裁判、均衡利益的作用,最終都不可避免地會使強拆走進現實。
理想中的司法總是給人以公正的向往,現實中的司法有時卻出現有所偏向的局面,原因就在于,司法亦非不食人間煙火,必然會受到現實中各種利益主體左右。在強拆中,行政方的主導力量顯然是強勢的,被拆遷的力量則是極不對等的弱勢。這種力量較量的結果是,司法往往會站在行政一邊,站在所謂的代表公共利益的一方。
從株洲市荷塘區人民法院對事件的回應看,法院認識到了“引發該事件的核心問題是拆遷補償”,但其最終的決定顯然沒有認可汪家正等10戶所主張的“補償標準太低”。“我們的土地沒有了,田沒有了,都被征了,我們農民又沒有退休金,以后不僅沒有飯吃,連住的房子都沒有了。”這樣的拆遷戶心聲顯然沒有引起重視。在利益博弈中,雙方利益訴求的差距,往往需要通過彼此的妥協而不是第三方協調才會達到最佳均衡,更何況第三方還有“勸偏架”之嫌?
在拆遷利益博弈中,不能簡單地以己之心度拆遷戶之腹,不能總以為人家漫天要價,是“刁民”。事實上,有太多的人不善于或不想換位思考,去真切地理解這種補償對他們的重要性。當對方以命相爭利益之時,如果仍然不能認識到這種利益補償的重要性,我們的血液中必定就缺少一種東西了。如果對方用終結生命的方式仍然不能喚醒社會對問題的重新審視,那只能說明我們走得太遠了,忘了自己是誰,把對方看作了生命的異類而非同類。
百姓的生命應該是我們強拆考量的根本坐標,是不可逾越的底線,是立即終止強拆的無聲命令。不要擔心這樣做的結果,會出現更多的拿生命來威脅的百姓,那只是因為你的利益博弈工作沒有做到位。生而為人,誰不惜命?不到萬不得已,百姓誰會用自己的生命逗你玩?
強拆的最終,往往是淪為公共利益和百姓生命的較量。哪個重要?我們毫不猶豫地選擇百姓生命,因此再次呼吁廢止一切形式的強拆,讓拆遷回到利益博弈的科學與智慧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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