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如何從泛濫的公務接待中突圍
www.fjnet.cn?2011-01-20 10:32? 李星文?來源:北京青年報
我來說兩句
任由接待費用不斷攀升是不行的,那是各級財政不能承受之重,也是對黨風廉政建設的傷害。本來,早在2006年,中辦和國辦就聯合印發《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規定》,明確了公務接待中的違規行為和懲戒措施。可是,潛規則的力量如此強大,這個規定很難得到認真執行。也有些基層政府很有魄力地推行了“裸賬”——四川巴中市白廟鄉把迎來送往的消費賬目全部公開,有效降低了公務接待方面的開支,問題是白廟鄉就當地水、電、路等問題向上爭取項目和資金,卻也少見回音。這說明,如果不能在一個較大范圍內整體推進改革,而是由個別基層政府沖鋒在前,勢必形成槍打出頭鳥的局面,勇敢的改革者弄不好就會碰得頭破血流。
如今,一個比較徹底的辦法是加快推進《預算法》的修訂,規定政府財政開支必須公開透明,財政信息以公開為常態,以不公開為例外,公民及各級人大代表有權要求政府部門提供財政開支信息,政府部門有責任和義務向前者提供信息,并對信息的完整性、及時性和真實性負責。只要公眾和人大代表的監督職能充分發揮,超標的公務接待就會成為過街老鼠,難以繼續。
在2010年立法計劃中,作為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的14件法律草案之一,《預算法》修訂被安排在8月審議。后來,修訂草案于8月提交國務院,擬先經國務院常務會討論通過,再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目前來看,《預算法》修訂草案預計最早將于2011年4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初審。據了解,本次修訂的核心內容有三:即規定預算編制要完整,政府收支都要納入預算;經人大批準的預算,未經法律程序不得改變;增強預算監督的嚴肅性。可以說,這三項內容都涉及到了財政收支的公開和監督問題,如能順利審議通過,將有助于遏制“三公”消費,有助于基層政府從泛濫的公務接待中突圍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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