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東南快報》報道,前天,福州六一北路與湖東路交叉路口附近,一位八旬老伯摔倒在人行道上。圍觀的五六人,沒人出手。就在兩名女子試圖將其攙扶起來時,旁人的一句“善意提醒”,又讓她們縮回了手。老人孤獨地躺在冰冷的馬路上,直到生命的終結。
而就在12月15日,深圳市福田區益田村,78歲的市委組織部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區里跌倒,保安和路人無一上前攙扶。20多分鐘后,兒子肖先生外出時發現,老人孤零零趴在地上,額頭磕破流血,鼻子緊貼地面,已沒有了呼吸。事后保安拒絕認錯,而網友中有80%以上對保安、路人的選擇表示理解,并稱換了自己也不會去扶。許多評論都認為,南京“彭宇案”的判決,寒了大家的心,讓大家擔心成為彭宇第二,而不敢伸出關愛之手。
一味指責人心澆薄、試圖從道德層面呼吁大家不計得失、伸出援手,效果恐怕絕不會好。古語說得好,“趨利避害為君子”,任何人都有權在保護好自己的前提下,才去考慮幫助別人。80%的網上“不扶支持率”也表明,對這種選擇,社會上認同的聲音占了上風。
正如前文所言,“彭宇案”的判決結果,在很大程度上引導了社會風氣,既然法律不能保證施援者的利益,甚至安全,既然按照判決的導向,不去扶一把會更穩妥、更安全,大多數人做這樣的選擇,是合情、合理,也合法的,甚至可以說,這體現了中國公民法治意識的提高。
類似這種法律條文或判決阻礙見義勇為的事,國外也有,如去年加拿大多倫多華人超市老板陳旺,見義勇為捉住了曾經偷竊、并再次進入超市的某竊賊,報警后警察趕到,卻將竊賊釋放,將陳旺抓了起來,以“非法禁錮”罪名起訴。原來根據當地法規,小偷只有在“現行盜竊”情況下,旁人才有權抓捕。為此,這位陳老板打了大半年官司,而他的遭遇讓當地竊賊更加猖獗,店主、店員和顧客眼睜睜看著竊賊行竊,卻根本不敢過問。
如今這場官司業已了結,陳旺被宣告無罪釋放,而許多法律界人士和各級議員也以此為例,推動對懲治竊賊法律條文及司法解釋的修改,以免這種讓見義勇為者吃虧、竊賊受益,讓社會風氣被誤導的現象重演。
由此可見,法律條文或實施中的漏洞、失誤,不論在任何國家、社會和時代,都可能造成對社會風氣的誤導,類似彭宇、陳旺這樣的案例,勢必讓見義勇為、熱心助人者猶豫彷徨,以免助人不成反害己。人無完人,法無完法,出現這樣的失誤、漏洞,雖令人不快,但也可以理解,即使加拿大這種法律健全的國家尚難避免,法制環境還在建設、完善過程中的中國,也難免出現這類問題。
關鍵不在于出現這樣的問題和誤導,也不在于這樣的問題、誤導一度讓社會風氣變得冷淡,讓熱心助人、見義勇為者退縮,而在于事情發生后,有關方面有沒有采取補救措施。
亡羊補牢,為時未晚,如果彭宇事件的后果和影響能令有關方面警覺,并采取有力措施,糾正相關法規和法律執行層面的錯誤,堵塞不應有的漏洞,在此后的類似案例裁決中,不至于出現第二個、第三個彭宇,讓好人得到好報,社會風氣就會因此得到扭轉,猶豫退縮者就會因不再有后顧之憂,而敢于大膽伸出援手。倘能如此,那么還真的可以“壞事變好事”。
誠然,法律法規是嚴肅的,修改、完善需要縝密、科學和慎重,需要一定時間和過程,人們也不應奢求一步到位、一蹴而就,但至少可以期待看到如陳旺事件后的加拿大多倫多,有那么多相關部門、人士開始著手去完善、去修補、去努力作為。遺憾的是,彭宇案事發至今已逾3年,這種“努力作為”的痕跡,尚未被公眾和社會明確感受到。
要打破“不敢扶老人站起來”的怪圈,不能一味責怪人心涼薄,更不能單純訴諸道德感召,而應從法律和法律執行層面堵塞漏洞,讓熱心助人、見義勇為者不至因貿然伸出的熱心之手,而冒遭罹無妄之災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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