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無權干涉別人的職業選擇權
近日,重慶市法院院長會要求,從今年開始,全市法院將全面推行,其配偶或是子女不能再從事律師職業,或者配偶子女繼續當律師,則本人要辭去領導職務。(1月13日新民晚報)
假如,我生在重慶,而且是法院系統領導干部子女,我到要碰碰這個“就業禁令”。如果,法院要求辭去親屬領導職務,我將訴諸法律。
請問重慶法院:在中國,誰有權對干部子女從事何種職業下達禁令?只要是合法職業,天皇老子也無權剝奪子女選擇職業的自由。
如果說,重慶法院擔心從事律師的子女與擔任領導干部的法院親屬在案件審理和辯護中,出現互相勾結或者律師在辯護中故意刁難,還可以理解。但是,此種情況并非無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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