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東西湖區阮先生的兒子,今年秋季該升二年級了,可兒子上學期期末考試,語文不及格,數學只得了60多分。阮先生想讓兒子留級,學校不允許,湖北省教育廳基教處的一位副處長答復說,“留級的學生重復占用公共教學資源,是對國家教育資源的浪費,對未留級的學生不公平”。(8月30日《楚天都市報》)
目前湖北省規定“義務教育階段禁止學生留級”,這在應試教育橫行的情況下,可以避免學校為追求成績,而強迫一些成績不好的學生留級,從而侵犯學生的教育權利。可完全禁止學生留級,則是忽視了學生的差異,容易造成學生厭學,這豈不是更加不公平?
義務教育時間為9年,如果學生留級,必然使義務教育時間延長。留級的學生多占用了公共教育資源,這是肯定的,但要說其“浪費了國家教育資源”,則有失公允。孩子的接受能力不一樣,既然“笨鳥要先飛”,那接受能力差的孩子,多占點教育資源也是合理的。
這位省教育廳基教處的副處長,武斷地將孩子留級與浪費教育資源混為一談,不免讓人有點驚訝。更讓人驚訝的是,他既未見過阮先生的兒子,對其學習情況根本不了解,卻斷言其沒有“養成好的學習習慣”,并說“如果習慣不改,上課不認真,留級后也不能改變現狀”。這就奇怪了,副處長何以知道阮先生的兒子學習不好是因為“沒有養成好習慣”的?難道學習不好的學生就一定是沒有養成好習慣?就一定是上課不認真?
確實的,義務教育階段的知識都是基礎性的,只要掌握好的學習方法,孩子本身又努力,不留級或許是可以跟上班的。可我們的義務教育不是為了讓每個學生最后都獲得一紙畢業證書,而是讓他們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人,如果不準留級,孩子被巨大的學習壓力壓垮,即使有了畢業證書又有何益處?
從公平角度講,不讓義務教育階段的孩子留級,既是對符合留級條件的孩子的傷害,更是教育的不公平。(張鐵鷹)
(責編:劉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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