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番話頗讓人感到愕然,搞不懂其經濟學假定條件是什么,就常識而論也似站不住腳。譬如以前他說提高火車票價可以緩解春運緊張,這在經濟學上倒是成立的——只要對供給和需求作出約束,或者索性把社會看作一成不變的真空即可。但這次他談的是如何防范政策漏洞的問題。這位經濟學家認為廉租房存在被“有錢人”違規申請的現象,所以應降低廉租房硬件水平,就不會對“有錢人”構成誘惑。
這辦法當然行不通。問題就出在把因果關系整反了,因而不僅不能治標,更不能治本。實際上,恰恰是因為廉租房制度存在漏洞,才會出現被不法申請的結果。所以,如果不從制度著眼,就算把廉租房造成簡易活動板房,還是有些人會鉆空子拿到房子。而有些人既然有辦法拿到廉租房,當然也能夠給房子裝上“私家廁所”——實在不行,還能拿來轉租給他人嘛。
廉租房是一個好政策。一些發達國家有,中國香港特區也在做,效果不錯。搞好廉租房,要有一整套的制度設計,包括申請條件、過程監督以及退出機制。特別是,要把廉租房建成“陽光房”,讓每一步工作都置于公眾和社會的監督之下,經得起檢驗。比如香港的“公屋”政策,對申請人財產資料審核非常嚴格,還把個人收入水平的變動和租金直接掛鉤,一旦收入超過繼續申請標準,在一定期限內就必須遷出。更重要一點,整個過程非常透明,比如申請和輪候情況都可通過電腦網絡查詢。
當前中國廉租房的癥結所在,就在于監督機制沒跟上,并非什么該不該有廁所的問題。打個比方吧,廉租房不造廁所的辦法,就像造房子時,關心的不是將結構性框架搭建牢固,而是把注意力放在露臺上將來是不是打一把遮陽傘這類事情上。露臺上有傘固然可以擋雨遮太陽,問題是房子造成“豆腐渣”,三五天就垮塌,要把遮陽傘有何意義?讓人百思不得其解,對于其中問題所在,經濟學家們應該并不陌生,何以還會一葉障目,偏離常識?
針對網上議論,這位老先生倒是很謙虛。他說,自己對相關政策研究不深,“只是作為社會的一份子發表點看法”。這更讓人搞不明白。按道理,經濟學家一旦脫離經濟學語境,反倒更能夠從生活經驗來思考問題;而站在日常生活角度,恐怕無論如何也不至于認為,不造廁所就能將“有錢人”擋在廉租房門外。莫非這次又被誤讀了不成?(魏英杰)
(責編:劉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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