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成200個產業人才高地
目標:
到2015年,在全省建成200個左右產業人才高地,重點培養和引進200名技術創新能力強、形成50個國內一流的創新團隊,建成100個產學研創新平臺。
條件:
擁有1名同行業公認的創新團隊領軍人才,3名以上創新團隊核心成員,擁有國家發明專利或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省科學技術獎二等獎以上、省優秀新產品獎二等獎以上的創新成果;企業人才高地應符合福建省產業政策要求,節能減排達到同行業先進水平;設有省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研發投入占企業年銷售收入3%以上;企業成長性和人均利稅在國內同行業中位居先進水平,具有明顯的比較優勢。
政策:
在每個產業人才高地選拔確認1名領軍人才,省財政給予每個領軍人才補助100萬元。補助資金主要用于科技創新和改善工作生活條件等,免征個人所得稅;
省財政每年資助50名高地領軍人才或核心成員以自主選題、自選導師、自選機構的形式到國內外知名高校、企業、科研機構進修培訓;
每年資助30名領軍人才或核心成員到國內外開展合作研究、技術攻關或參加國際學術技術交流會議;
每個產業人才高地可根據科研和生產需要,特設1~2個“開放式創新崗位”,面向海內外聘請具有同行業領先水平的技術專家和工程技術人員,主持或參與科技創新、成果轉化,解決關鍵技術難題,省財政給予每個創新崗位每年10萬元科研津貼;
大力吸引各類大型企業、著名高校和科研機構來閩創辦或與福建省共建高水平研發機構,初創期省政府給予500-1000萬元資金支持;
鼓勵支持產業人才高地建設單位申報設立國家級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獲批準設立國家級重點(工程)實驗室等研發機構的,按福建省有關規定予以資金和政策扶持;
產業人才高地中的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評審職稱,更加突出以業績為主的政策導向,對業績特別突出的專業技術人才,可破格評審相應級別的專業技術資格;對成績優異、有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開辟綠色評價通道,組建專門評審委員會,評審確認其專業技術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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